附: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省九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037号提案的答复
闽卫【2006】函99号
郑伟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师徒传承是培养中医人才重要途径政府卫生部门要予以解决其职称和执业中医师资格等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项建议很好。师徒传承是中医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历史上许多中医人员都是通过跟师学习,掌握中医药知识,再通过长期临床实践成为名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十六条阐明“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同时,条例对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确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1999年7月,卫生部制定并发布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暂行办法》(卫生部第6号令),根据该办法的有关规定,1999年以来我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中医传统师承人员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省级推荐考核工作,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共有1202名中医传统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省级推荐考核和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占报考人员总数的59.33%。
福建省卫生厅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民间中医亟待保护和继承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以其简、便、廉、效的特色为广大人们所信赖。更是民间老百姓医疗保健的主体。中医对健康人群和亚健康人群的保健有一套理论和行之有效的方法。讲究持养有道:“适应自然、慎起居、节饮食、调整六欲,避有害健康的各种因素,适当参加体育锻炼”从而达到“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达到养生目的,提高健康质量。中医学不是机械地孤立地看待人患的“病”,而是把“病人”看作是一个整体,通过调整机体功能状态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并通过望、闻、问、切以外测内归纳为证候,作为临床诊疗的依据。再因时、因地、因人的个体化诊疗体系,在治疗上主要采用药物和非药物,并用内治和外治法进行整体综合调节治疗,充分体现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机结合,展示了现代科学一体化的新趋势。
中医药浩瀚的经典医籍,是人类生物信息的巨大宝库,中医药现存古典医籍8000余种,记载着数千年的我国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经验。这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尚未被充分开采的人类生物信息的宝库。若把中医药发展为中医药产业化,更是经济的增长点。我国中医药资料有12807种,有方剂10万余方,是新药筛选开发的巨大资源。中药材既是中医治病的药物资源,也是化学药品、食品工业等重要原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坚持人才兴院,进一步加强中药民间医药的开发利用,实现产业化发展,以突出中医药特色为重点,以提高中医药临床治疗结果为中心,以中医院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为途径,以人民群众需求和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主动适应医疗市场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因此,建议政府对民间中医药要亟待保护和继承、挖掘、整理民间医术药方。努力学习继承中医理论和经验,重视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等临床经验的继承和发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只有加强知识的本体与载体的保护与管理,才能使中医药知识产权得到保护,才会推动中医事业不断发展。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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