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达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中医药工程,重建农村卫生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医疗问题,要实施乡村中医药工程,逐步建立起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是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意见建议很好。
近年来,农村卫生工作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吴仪副总理在200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从我国广大农民对医药费用的承受能力还很有限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中医药诊疗手段简便、成本相对低廉的优势,积极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城市中医医疗机构对农村的支援,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合作医疗中的作用。”
我省各级领导也十分关心农村中医药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7个厅局联合制定的《福建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2004~2010年)》中,均强调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的优势与作用,筛选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的比例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列入“福建省第二周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期达标。
为了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我厅先后制定并下发了《福建省农村中医中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福建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配置标准和业务管理要求》、《福建省村卫生室基本配置标准和业务管理要求》等文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出台后,我厅即着手进行乡村医生的资格认定、岗位培训工作,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内容包括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中医中药四个部分,要求乡村医生必须全面掌握医学知识,大力开展中医中药。今年以来,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安排,我厅正在组织开展1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工作,8名“农村基础优秀中医成才规律与临床经验总结及推广项目”;准备启动300名“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大力培养农村中医药实用人才,进一步提高乡村二级中医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
今后,我们将认真听取你们的意见建议,结合我省农村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更多扶持农村中医药的实用项目,切实提高农村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努力为保障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贡献!
福建省卫生厅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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