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医疗卫生保健体系提出十点建议(二)
(在福建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案)
我国近百年来的很大失误是教育失误: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不少民族精英失去了民族自信心,产生民族虚无主义,全盘接受西方文化,否定自己的文化;在此基础上,西学东渐,虽然带来了许多积极东西,但其负面影响更大,导致西方文化居于统治地位,在中国造成了“科学主义”,要用西方一切标准衡量我们的一切,当然也要用西医药标准裁判中医药,使中医药目前处于从属地位,甚至濒临灭绝。
然而,中医药是我国的瑰宝,在我国农村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建立以中医为主的农村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必须在教育体系、卫生体系、人才队伍和发挥特色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做到小病不出门,小伤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做到就地解决,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障”的目标;而这样的目标,西医药是一定做不到的。
为了确保13亿人特别是9亿农村和2亿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健康,必须建立以中医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医疗保健体系;除了过去我们提出的振兴中医药的五大工程之外,尚有如下具体建议:
(五)组织讲师团对农村医生进行培训
建议像当年组织中小学讲师团那样,组织中医专家讲师团深入到农村基层医疗单位传授实用中医知识和技能。以县中医院为依托成立中医网络服务中心,组织中医讲师团定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为基层培训中医药人才。各省中医院校应组织教师学生上山下乡,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并向乡村医生筛选推广中医治疗适宜技术及中医急救方法,使农民能享受到简、便、廉、验的中医医疗服务。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教育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营造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必然要求和有机组成部分,更是建立以中医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健体系所必须的 论宣传。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宣传党的中医药政策,宣传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理解中医药,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大力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程度,增强自我保健和预防疾病的能力。要加大宣传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业绩的力度,营造发展中医药良好氛围。为此,建议组建中医药科普宣传课题组,负责这方面科普资料的编写和宣传,除编写科普读物之外,要在电视台举办科普讲座,宣传弘扬中医药的典范,编写类似电影《喜来乐》这样的故事片,也要编写古今名医的宣传片。
(七)加强中医临床研究,为农村提供实用技术成果
中医临床应用研究应不断探索中医药防治疾病的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药物。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院内治疗结果确切、优势明显的中药制剂开展进一步的研发工作,并加强与相关制药企业的联合,利用其技术、资金等优势,促进中医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为农村初级医疗卫生保健提供切实可行的实用技术成果。
(八)在省电视台农村频道设立中医科普宣传栏目
建议在省电视台农村频道设立中医科普宣传栏目和乡村医生在职教育栏目;建议这两个栏目由我们倡导成立的中医药科普宣传课题组负责。
(九)支持民间研究人员临床研究传染病的中医治疗
从SARS防治工作可以看出,中医在治疗传染病方面明显优于西医。在SARS过后疫苗的研究方面,国家拨出数千万元给两个国家研究机构,结果钱花了,什么也没有拿出来,倒是两个民营医院研究单位没花国家一分钱,搞出两种疫苗进行试验;且不管其结果如何,从中可以看出民营机构的思路、干劲和创新性。
艾滋病情况也一样。我国西医研究机构20多年来没有研究出治疗艾滋病的药物,连实验性样品都没见到。当然,这不能怪他们,因为发达国家也没有解决。我国有中医药研究机构从1987年元旦治疗艾滋病开始,迄今已有18年了,国家年年拨出研究经费,也没有拿出像样的成果来。所以然者何?思路已经西化。然而,人们不仅不检讨思路之错误,反倒怪国家支持力度不够等。
我们调研的7家民间中医院没用国家的钱,没有立国家课题,却主动上战场,而且从他们治疗的近600例艾滋病患者情况看,已呈现出中医药解决艾滋病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一线曙光。
此外,就我们了解,像肺结核这样卷土重来的传染病,似乎西医治疗结果甚微,因为结核菌已经产生耐药性。
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更多一点敏感性,更多地支持民间中医解决传染性疾病的研究,将之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之内。国家也应该修改传染病法,为中医特别是民间中医治疗传染病开放绿灯。
(十)尽快组织制定中医治疗结果标准和中药审评标准
标准就是游戏规则。谁先拿出标准,谁就取得了该领域的领先权。围棋是我国发明的,但日本制定了标准,今天的围棋比赛就要按日本的标准进行。
中医与西医是截然不同的两大医疗保健体系,标准也不应该一样。我们今天的中医药标准基本采用或参考西医药的标准,阻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标准的制定有两条需要注意:
首先,要确定制定原则。既然中西医是不同的体系,那么制定原则必须是求异存同,只有如此,才能突出中医的特色与优势;如果我们求同存异,那就会在“求同”的幌子下,抹杀了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导致中医的消亡。
其次,要有轻重缓急。有些标准,如中药房的标准、中医院的标准等放在二三十年以后制定也不迟。而中医诊断标准、中医治疗结果标准、中药审评标准则需尽快制定,以扭转目前这些标准参照西医药标准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阻碍作用。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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