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达委员:您提出的《实施中医药人才工程,全面振兴中医药》提案(第20052040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中药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老专家学术经验的继承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我省曾先后开展了两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通过学习、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我省中医药专业学科带头人。目前,第三批师承工作,经严格评审遴选,已从全省30多位专家中筛选出15位指导老师,选拔确定了20名继承人。
对验收合格的出师人员,在职称评聘方面,凡符合评聘条件规定的,可优先评聘高级职称。对以自学成才的中医药人才,我省同样予以重视,规定凡符合职称评聘条件要求的,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今后,我们将加大对全省中医药人才的继续教育力度,根据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的现状和特点,与省卫生主管部门进一步探索开展多形式、多渠道适应中医药人才需求的继续教育活动,为中医药人才的学习,进修提供更多的机会。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
福建省人事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日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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