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的放射治疗是常用的治疗方法之一,且对部分患者的效果显著,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适合采用食道癌放疗,要根据患者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制定方案。食道癌放疗包括完全医治性和姑息性两大类。食道癌放疗的照射方法包括外放射和腔内放射、术前放射和术后放射。
一、放疗的概念及分类
放疗全称为放射治疗,俗称电疗,是利用放射线治疗癌症的一种方法。放射治疗有两种照射方式:远距离放疗——放射源与病人身体保持一定距离进行照射,射线从病人体表穿透进人体内,经过一定深度到达肿瘤部位,这一种用途很广;近距离放疗——远距离放疗的辅助手段,通过人体的天然体腔、组织间插植及敷贴等方式,即将密封的放射源置于肿瘤内或肿瘤表面进行治疗。在食道癌放疗中称为腔内照射。
二、食道癌放疗的选择需注意很多条件
食道癌放疗方案的选择,需根据病变部位、范围、食管梗阻程度和患者的全身状况而定。颈段和上胸段食道癌手术的创伤大,并发症发生的可能高,而食道癌放疗损伤小,治疗结果优于手术,应以放疗为治疗。凡患者全身状况尚可、能进半流质或顺利进流质饮食、胸段食道癌而无锁骨上淋巴结转移及远处转移、无气管侵犯、无食管穿孔和出血征象、病灶长度<7-8cm而无内科禁忌证者,均可作完全医治性放疗。其他病人则可进行旨在缓解食管梗阻、改善进食困难、减轻疼痛、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延长患者生存期的姑息性放疗。
三、食道癌放疗的放疗源选择可采取以下原则
颈段及上胸段食道癌放疗可选用60Co或4-8MVX线;中胸及下胸段食道癌放疗可选用18MV或18MV以上X线照射,也可选用60Co远距离外照射。完全医治性放疗每周照射5次,每次1.8-2.0Gy,总剂量为60-70Gy/7-8周。姑息性放疗也尽量给予完全医治量或接近完全医治量。术前放疗主要适用于食道癌已有外侵,临床估计单纯手术切除有困难,但肿瘤在放疗后获得部分退缩可望切除者。术前放疗的剂量为30-70Gy/4-8周,放疗后4-6周再作手术切除。
对姑息性切除后肿瘤有残留、术后病理检查发现食管切端有癌浸润、手术切缘过于狭窄、肿瘤基本切除但临床估计可能有亚临床病灶残留者,应进行术后放疗,以提高5年生存的可能。术后食道癌放疗剂量为50-70Gy。近有学者建议采用食道癌体外三野照射法、超分割分段放疗,以及采用60Co、137Cs、192Yb食管腔内近距离放疗,以减少肺组织及脊髓所受的放射剂量而减轻放射损伤,提高放疗的治疗结果。
四、食道癌放疗的禁忌症
食道癌放疗患者应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少吃多餐,不暴饮暴食,戒烟酒,忌食辛、辣、硬、烫、煎炸及酸性刺激性食物,以防病变部位出血和梗阻。应进食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食物,少吃甜食,每次进食后应适量饮水,以冲洗附着于病变部位的食物,增加放疗敏感性。
1、肿瘤长于9cm不易放疗;
2、食管支气管瘘或肿瘤已侵犯气管者;
3、肿瘤扩散致膈下,或累及胃者,治疗结果差;
4、放疗前经检查有贫血、感染等。
食道癌放疗会引发以下并发症:
1、放射性食管炎,多在2月内完全愈合,但50%者会发生食管狭窄;
2、10%的长期生存者可发生放射性骨炎;
3、放射性脊髓炎见于过量照射脊髓区后半年至数年,重者可出现截瘫;
4、可能出现放射性肺炎。
食道癌患者放疗后,皮肤常会变得干燥。多数食道癌放疗患者皮肤反应会在放疗结束几周后消除。平时注意用温水和温和的肥皂,不要摩擦、抓搔敏感部位。治疗和治疗结束几周内,不要在接受放疗的部位上擦药粉、护肤霜、香水、除臭剂、药膏、洗液和药物等以降低放疗的不良反应。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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