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是目前应对癌肿的常用手段,包括胰腺癌,应用化疗药应对胰腺癌,是因化疗药能杀死或杀伤增长较快的恶性细胞。然而,化疗药物一般都是毒性比较大的一类药物。胰腺癌化疗药物区分正常细胞与恶性细胞的能力不强,对正常细胞也有毒害,会引起明显不良反应。有的人认为在化疗过程中,出现的化疗反应越大说明治疗结果越好,是这样的吗?
胰腺癌化疗药物中,有些药物如氮芥、环磷酰胺、阿霉素等随着药物剂量的增加,治疗结果也会提高,而且还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恶性细胞的耐药性。当然,化疗药物的剂量加大,不良反应也就增加,从这个观点看,似乎不良反应越大,化治疗结果果越好有一定道理。
但是,有些胰腺癌化疗药物如博莱霉素、长春新碱、平阳霉素、优福啶、哺氟啶等药物,当超出一定剂量范围后,治疗结果并不增加,毒性反应则明显增加。此外,随着化疗的辅助用药的进步,药物副作用所带来的问题得以尽可能地解决,例如化疗药物引起的外周血白细胞减少,通过在应用化疗药物后加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如吉粒芬、惠尔血、格拉诺赛特等,白细胞降低的副作用并不明显,而且还能允许化疗药物的剂量增加,使治疗结果提高;又如大剂量顺铂化疗由于使用了枢复宁这一类止吐药物,呕吐的副作用并不强烈,而治疗结果比小剂量顺铂明显提高。
因此,胰腺癌化疗治疗结果应根据具体药物,具体化疗方法,是否合并应用辅助用药等而定。单纯的说胰腺癌化疗的不良反应越大,治疗结果越好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原则上应该是通过化疗获得很大治疗结果,并且尽可能把胰腺癌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降至很低点。
,由于放化疗本身对胰腺癌就不敏感,另外,化疗如果超过3次,由于人体对化疗药的耐药姓,这时的不良反应就大于治疗作用,所以化疗很好不要超过3次,同时,化疗的同时很好服用一些治疗结果好的抗肿瘤且降低放化疗不良反应的中药。
胰腺癌化疗原则!
一、对胰腺癌化疗作用评价
在胰腺癌是否应常规使用化疗上有争论,但我们体会:选择一些适合病例进行化疗仍是不可缺少的。一些学者认为对胰腺癌病人进行化疗时,如认真选好适应证、禁忌证、适合的化疗方案,并注意做好化疗期间的支持治疗均可不同程度的减轻病人痛苦、缓解病情、提高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时间,而成为胰腺癌治疗中的辅助手段之一。在我国,胰腺癌化疗多与中药联用,不仅能减轻化疗引起的副作用,而且能够增强化疗的近期治疗结果,弥补化疗远期治疗结果较差的不足。
二、胰腺癌化疗时的需要注意的原则
使用以上各种方案对胰腺癌进行治疗时应注意掌握好适应证及禁忌证,即各种化疗适合于:不能手术完全医治的胰腺癌、术前辅助化疗、术后预防复发和转移,不愿接受手术治疗者及不能耐受手术治疗者,对有严重脏器损伤,特别是心、肝、肾功能损伤者,极度衰竭者,造血系统功能障碍,各种原因引起凝血功能障碍者及对碘过敏者不能使用。
胰腺癌病人化疗的注意事项:
①需明确诊断,尽量取得病理或细胞学诊断,肿瘤化疗不能作试验性治疗亦不能作安慰治疗。
②疗前应明确治疗的目的,制定化疗方案,选用合适的药物、剂量、途径、方法和疗程,不能随意盲加大剂量或更改化疗方案,亦不可长期、盲日用药,注意观察治疗结果和不良反应。
③如有肿瘤观察指标,疗程结束时要评价近期治疗结果。
④了解每一个化疗药物的毒性,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用水化、利尿预防咖的肾毒性.用四氢叶酸钙解救大剂量氨甲蝶吟,用美斯纳预防异环磷酰胺的膀肮毒性,用激素及抗过敏药预防紫杉醇的过敏。
⑤每周要查1—2次血象,如出现白细胞、血小板降低,要采取相应的升血治疗或成分输血。
⑥要掌握停药的指征,用药量已超过显效的时间仍无效不得长期盲目的化疗,显效的时间视不同的肿瘤而异,一般为二周期。
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需停药,如严重地呕吐,影响进食及水电解质平衡;严重地腹渴、甚至血性腹泻;严重的骨髓抑制和感染。严重的脏器功能损害:药物件肝炎、心肌损害、出血性膀肮炎、化学性肺炎、肺纤维化、肾功能损害等。化疗中出现出血、穿孔等并发症亦应停药。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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