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皮鳞癌是发生在面部的一类恶性肿瘤,属皮肤恶性肿瘤。长期日光曝晒和慢性刺激是主要的发病原因,慢性溃疡、黏膜白斑、烧伤淤痕及长期不愈的肉肿均可诱发鳞癌。
头皮鳞癌好发于50岁以上男性,常见于面部、头皮、下唇、手背、前臂、阴部等处。头皮鳞癌的症状早期是暗红色坚硬的小结节,用力剥后会出血。随着皮损扩大,会逐渐形成坚硬的红色斑块,表面有鳞屑,边界清楚,触之较硬。
病情严重者,斑块还会出现溃疡,并向肌肉和骨骼侵犯,形成坚硬的肿块,不易移动,溃疡基底部为肉红色,有脓液、臭味,易出血。
因此,如果皮肤出现红色肿块并伴有上述症状时,应尽快到医院排查是否患有头皮鳞癌,以免延误治疗,加重病情。
头皮鳞癌!术后很大可能就是复发。一般来说可以采用电子线的放疗方式局部放疗,局控比例较高。头皮鳞癌,一般不会怎么威胁生命的,复发了再手术就可以了的。
头皮鳞癌的治疗和一般皮肤恶性肿瘤有相似的地方,多采用放射治疗。光动力诊疗理念(PDT)能够有效地杀死癌组织,而又不过度损害正常组织,尤其适于颌面部、头颈部的恶性肿瘤。
(1)给药及途径:给药前,在患者前臂内侧做血卟啉衍生物(HPD)皮肤划痕过敏试验, 15分钟后无如红肿及硬结,为阴性。然后以每公斤体重2.5-5毫克HPD,加入250毫升生理盐水中静脉滴入(每分钟60滴),并将患者移入暗室避光。给药48-72小时后开始治疗。
(2)激光器与剂量:常用激光器是氩离子激光泵浦染料激光器。常用剂量:功比例密度400-700毫瓦/厘米2,能量密度300-600焦耳/厘米2。
(3)照射方法及时间:视肿瘤大小可采用肿瘤表面照射或肿瘤内照射。
①表面照射:适应于瘤体较小,侵及组织表浅的恶性肿瘤。距皮损1-2厘米直接照射瘤体表面,每周照射2次,每次照射20-30分钟。皮损面积较大者,光斑不能一次覆盖,可分区照射。照射范围包括肿瘤周围1-2厘米的正常皮肤,以杀死存在于正常皮肤中的癌细胞。
②瘤内照射:适应于较大突起的恶性肿瘤。用1%利多卡因溶液局部浸润麻醉后,将光导纤维插入18号穿刺针内,刺入肿瘤和正常组织之间进行照射。每针位间距1-1.5厘米,每部位照射20-30分钟,尽可能使整个肿瘤得到弥漫均匀的光辐射。
(4)术后反应:照射肿瘤后,其内发生光化学反应,局部出现水肿、疼痛,一周内有渗出液,以后瘤组织逐渐变黑、坏死、缩小,二周左右结痂,三至四周脱痂而愈。
(5)副作用及处理:光动力诊疗理念常见副作用是光过敏反应,主要表现是面部水肿,尤以眼睑反应显著。给药后患者戴黑色眼镜,室内避光。光敏反应严重者给予脱敏治疗。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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