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癌肿病患生存期明显延长的今天,更应关注骨转移癌病患的存活质量。骨转移是恶性癌肿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在肿瘤病人中有20~30的发病的可能。骨转移尤其多见于多发性骨髓瘤(70~95)、乳腺癌(65~75)、前列腺癌(65~75)、肺癌(30~40)等,其主要症状为逐渐加重的剧烈疼痛,晚期甚至有病理性骨折、脊髓和神经压迫、相关骨事件,常因剧烈疼痛及骨折长期卧床不起。
以往在肿瘤治疗过程中往往一味关注化疗,对癌症骨转移通常只是采取止痛剂等消极、姑息的治疗方案,患者常因剧烈疼痛、情绪低沉以及体力和精力长期的慢性消耗,严重影响治治疗结果果和生活能力。
另一方面,尽管中国骨转移治疗专家达成共识,肯定了第三代双膦酸盐药物(伊班膦酸)在乳腺癌和肺癌骨转移治疗中的有效作用,但这一针对性治疗肿瘤骨转移的药物在国内应用却比较欠缺。有研究显示,在治疗前超过一半的患者因骨骼并发症卧床不起,而在针对性治疗后,7天内有超过85的病人可生活自理,节约了患者长期卧床所造成的护理及反复就医的成本。
专家强调,在癌症骨转移患者治疗中更新传统的姑息止痛理念,针对性地采取治疗措施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给患者一个无痛的生存期已成为当务之急。
癌性骨痛常用治疗方法有放疗、化疗、手术、核素等治疗,晚期癌症患者多数身体较差,通常难以耐受化疗,核素治疗如89Sr等,因价格昂贵,部分患者不能接受。至于手术治疗,除脊柱等少数部位能手术外,多数部位或多发病灶均不适合手术。药物止痛、姑息性化疗止痛效果不明显,不能长时间缓解。
80%~90%的病人在放疗2周内表现有效,疼痛缓解迅速。放疗的主要作用原理是抑制或杀死肿瘤细胞,胶原蛋白合成增加,继之,血管纤维基质大量产生,成骨细胞活性增加形成新骨。放疗后3~6个月,溶骨病变产生再钙化。
放疗作为骨转移疼痛姑息性止痛治疗的治疗方法,值得推广,但必须注意重要脏器及早反应组织的保护,防止出现严重的放疗反应,须多方面考虑,可适当用辅助药物治疗。
放疗能减轻骨转移癌病人的疼痛?
骨是恶性瘤转移的好发部位其转移的可能为18%~90%,癌症骨转移是癌症晚期的表现,可发生在全身骨骼,但以脊椎骨、颅骨、骨盆及肋骨等躯干骨多见。其中以脊柱转移的发生的可能很高。
骨转移癌患者疼痛与病理组织学及骨折关系不大,与肿瘤的类型、位置及转移灶的大小也无关。发生广泛性骨转移病人其骨疼痛的机理较多,主要是癌细胞浸润使神经、神经根或脊髓受损或受压,导致疼痛。这种神经性疼痛持续时间久,程度严重,一般不能被普通镇痛药物缓解。另外骨组织的损害也会引起疼痛,肿瘤细胞产生的物质激活破骨细胞的活性,促使骨吸收增强,局部骨骼脆弱,发生微小骨折,从而引起疼痛。
还有,介导溶骨性骨吸收的化学因子,如前列腺素、P物质、细胞因子(白介素一1、白介素一6、肿瘤坏死因子)等,也作用于脑干周围的痛觉受体引起痛感。放射治疗可有效地缓解大多数骨转移引起骨疼痛和神经痛,特别是在控制突发性疼痛和镇痛药不能缓解的疼痛上更显得有意义。
放射治疗缓解疼痛的机制尚不完全清楚,化学性疼痛介质释放减少和受到抑制可能是放疗作的主要机制,在数天内疼痛开始缓解应主要是因各种化学疼痛介质的减少。而长期持续缓解效应是因于肿瘤负荷减少和重新钙化,放疗还可杀伤肿瘤细胞来促进骨愈合。
放射治疗骨转移癌使80%~90%的患者可以获得较持久的止痛效果,同时也有延长生存期的作用J,放疗联合顺铂组较单纯放疗组治疗结果高,主要是化疗药物顺铂半衰期长,对骨转移癌的持续作用强;其一方面对肿瘤细胞有直接杀伤作用,顺铂对放射还有协同和增敏效果6,结果显示,放疗联合顺铂组与单纯放疗组总有效情况相近,但重度疼痛者放疗联合顺铂组治疗结果高。这可能与顺铂对放疗增敏及对肿瘤细胞直接杀伤有关。研究结果还看到放疗联合顺铂治疗骨转移癌瘤的骨痛与单纯放疗相比,未增加明显的不良反应,该方法是一种值得临床应用的骨转移癌的止痛治疗方法。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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