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必须振兴中医药,充分保障13亿人民生命健康,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也是一个很基本目标。但我国85%的人口(90%以上农民,50%左右城镇居民)无缘享受国家公共卫生保障,解决的途径或学习西方,继续在中国建立西式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但此路难以持续走下去。或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中医药“简单廉验”比较优势,逐步建立起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这才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其一,西医药费用之昂贵是有目共睹的,西医越现代化,投资就越大,收费就越高;其二,中医药学有明显的优势,几千年来,中医药发展形成了一套以“简便廉验”为特点的医疗卫生办法与经验,且中医的基本理念和方法与未来医学发展方向极具一致性,只要认真加以学习,继承和发展,完全可以在当今社会发扬光大,与西医并驾齐驱。?
但目前在教育方面,仍按西医模式培养中医学生,中医教育日益衰退,且严重西医化。语言上,外语要求不低,中文要求不高,古汉语训练缺乏,许多学生基本不看,也看不懂中医古籍,课程安排上,中西医课时几乎相等,西医理论学习要求不低,中医理论训练严重不足,甚至《黄帝内经》等经典也不研读,技能培养上,西医实践不少,中医望、闻、问、切等训练不多,毕业后,学生普遍不会用中医思维看病,多半人转行西医,或名为中医实以西医为主。中医药学研究生深造者,大都不是在中医理论及临床上提高,而是遵循西医教育方法,实验要求硕士做到细胞水平,博士做到分子水平才能毕业,不少硕士、博士不会用中医理论与技能临床看病。?
因此,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实施中医药人才工程,核心是真正按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培养人才。
首先,必须办真正的中医药院校。招生考试应有严格的古汉语等传统文化知识要求,课程设置以中医理论和经典为主,临床培训以望、闻、问、切技能的掌握为主,研究生深造,当以深研中医经典名著、继承和熟练掌握某方面中医传统技能为主。只要如此,学生毕业时,才具有真正的中医思维,掌握真正的中医技能,成为真正的中医师。?
第二,加大中医药院校投资建设。从中医药学、技能大学,再到综合大学的中医院校,都要逐步增加数量和扩大规模。要在中医院校普遍开办附属中医小学、中学,让部分青少年从小就接受中医药理念熏陶,从娃娃抓起。?
第三,承认师徒传承培养方式。师徒传承是我国中医人才培养的传统方式,几千年来造就了一批批中医大夫。中医的精髓和技能往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故“自古师徒如父子”,自当尽心传授。但现行医疗制度,基本否定师徒传承,现行的一些制度限制其发展,使得这一部分人已无立足之地。因此,要研究传统中医特殊成才规律,结合现代执业医师资格要求,制定专门的资格认定和执行监督办法,使有真本事的民间中医公开化、正常化、合法化。同时,整顿和规范民间中医市场,依法打击各种鱼目混珠的江湖骗子。?
第四、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特别支持创办没有围墙的大学,号召全国各地名老中医,以振兴中医事业为己任,为培养中医后继人才而上下呼应,群体办学,广开门路,这样招生多,不脱产,花钱少,易普及,治疗后的情况快,分散办学是培养中医人才的捷径,北京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第五、鼓励支持走自学成才之路。历史上有很多有成就者,大部分是靠自学成才的,中医药也不例外,医圣张仲景、华陀、扁鹊就是很好的例子。因此对那些学有成就者,国家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应予重视,以正规大学一样视以人才招聘使用和评定职称等。?
上述所提五点意见,请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参考。实施中医药人才工程,必须改革中医药教育体制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中医药师资格审查制度,增加财政对中医药教育的投入,为千百万中医药人才创造体制和物质条件,使这批队伍解决广大农村九亿农民的医疗问题,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的宏伟目标。??
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052040号提案的答复
【2005】提案复字22号
郑伟达委员:您提出的《实施中医药人才工程,全面振兴中医药》提案(第20052040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中药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老专家学术经验的继承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我省曾先后开展了两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通过学习、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我省中医药专业学科带头人。目前,第三批师承工作,经严格评审遴选,已从全省30多位专家中筛选出15位指导老师,选拔确定了20名继承人。?
对验收合格的出师人员,在职称评聘方面,凡符合评聘条件规定的,可优先评聘高级职称。对以自学成才的中医药人才,我省同样予以重视,规定凡符合职称评聘条件要求的,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今后,我们将加大对全省中医药人才的继续教育力度,根据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的现状和特点,与省卫生主管部门进一步探索开展多形式、多渠道适应中医药人才需求的继续教育活动,为中医药人才的学习,进修提供更多的机会。?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
福建省人事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日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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