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合理的治疗才是肝癌患者得以生存的希望。而为求安心,不论方法的过度治疗往往会加速患者的死亡。过度治疗是指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超过了疾病所需要的治疗,如药物剂量用得过大,药物品种用得过多,治疗“档次”超标,治疗时间延长等。由于没有掌握好治疗的“适度”,往往会导致不同程度的不良后果。对于肝癌来说,很好的治疗方式反而是以早期的预防为主。越早发现肝癌就越有预后。那么过度治疗都有哪些情况,引起的原因和伤害都有哪些那?
肝癌各种治疗方式的创伤是不同的,一般来讲,肝移植>肝切除>介入栓塞>射频等局部治疗。在临床获益相仿的前提下,治疗肝癌应尽量用创伤小的方法。临床对直径小于5厘米的肝癌大多采用射频或介入栓塞等微创诊疗理念,这样不仅创伤小,还能保护肝脏储备功能。对这类较小肝癌,如果还要采用肝叶或段切除术治疗,就好比杀鸡用牛刀了。当然,如果患者肝功能很差,尽管肝癌较小,也应考虑肝移植。
在国外,中晚期肝癌患者接受化疗、栓塞治疗时,用药量一般较国内低,用药品种比较单一。而在国内,为了杀死癌细胞,在用药上仍有学者主张大剂量、多品种,认为治治疗结果果与化疗药的用量成正比。但如此“重量级”治疗常导致患者肝功明显受损,免疫力下降,生存质量降低,也没有延长患者的生存期,只是让患者换了个“走法”。
盲目依赖肝移植—不应该做移植的患者做了肝移植。肝移植确实是一种治疗肝癌的有效手段,它不但能够地祛除肝癌细胞,还能有效地清除病毒,治疗肝硬化和门静脉高压症。但是,肝移植后为了防止新的肝脏被机体排斥,需要用足量的免疫抑制剂来抑制机体的免疫功能。而这时,术前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癌细胞会迅速生长,可能导致肝癌复发。肝移植并非适用于任何肝癌,只有那些无肝外脏器转移的肝癌患者才适合行肝移植治疗。
一项治疗对肝癌有效,反复应用可强化治疗结果。但这绝不是说,这项治疗就可以无限制地重复应用。有的患者应用介入栓塞达8次甚至10次以上,从临床资料总结不难看出,前几次治疗结果很为显著,第4~5次也有一定治疗结果,而第6次以后不但效果不明显了,还导致了相当大的副作用,这也应属于过度治疗。
临床对肝癌的治疗进行了多学科的联合攻关,近20种治疗方式应运而生,治疗水平也有了跨越式的提高。由于肝癌常需要联合应用多种治疗方法才能获得满意的治疗结果,加之利益驱动等因素,肝癌的综合治疗常演变为多种治疗方式的叠加,导致巨大的浪费和过多的副作用。
肝癌往往是在慢性肝病的基础上发生或发展而来,不少肝癌患者的肝功能已严重损害,濒于衰竭,同时,还伴有不同程度的门静脉高压症、脾脏增大、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等。大量临床实践表明,肝癌的治疗结果及患者的生存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肝功能状况。因此,治疗肝癌一定要尽可能地保护肝脏功能
门静脉高压症是肝癌患者常见的并发症,严重的门静脉高压症可并发上消化道大出血和脾功能亢进等。如果治疗肝癌时,门静脉高压进一步加重,发生上消化道大出血,患者的生命也将受到威胁;或脾功能亢进加重导致白细胞过低,机体免疫功能进一步受损,也会促使肝癌复发。因此,肝癌的治疗应“宁右勿左”,切勿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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