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分期在临床上是有一定的分期标准,相关专家认为将肝癌进行分期的实用性在于帮助选择治疗方案,而严格的TNM分期在手术后方能建立,其实用性较差。TNM分期中只将肿瘤大小定为<2cm与>2cm,事实上一个直径3cm的肝癌与一个直径>10cm的肝癌预后绝不相同,这已为我国大量的临床实践所证实。
所以对我国的肝癌进行临床分期似乎应以符合我国国情而又大致能与国际标准相合为好。将直径<2cm的肝癌单列为Ⅰa期的意见可取,因为其预后、特别是手术切除后的后果更好于2~5cm直径的肝癌,而且单列为Ⅰa期亦正与TNM分期之Ⅰ期相吻合。同理,将远处转移单列为Ⅲb期亦与TNM分期之ⅣB期相吻合。
是否应将肝功能分级另列?此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有的肿瘤很小,无血管侵犯亦无转移,而肝功能不良应如何划分的难点。主张另列者认为尽管此类病人肝功能不良但其肝癌仍应属于早期。不主张另列者则认为合并肝硬化是肝癌有别于其它肿瘤的特点。肝功能的情况制约了治疗方案的选择,与预后关系甚大。发生在肝功能严重不良的基础上,即使是很小的肝癌,治疗乏策、预后不良,仍应属晚期之列。究竟应如何处理,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希望各地专家提出意见,共同制定一个合乎国情而又能大致与国际接轨,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皆强的我国肝癌分期标准。
肝癌的简单分期类型
亚临床肝癌就肝癌本身而言应无症状、体症,可能出现的临床表现常为肝病所致的。临床肝癌的临床表现论述众多,如1958年Berman的经典著作将肝癌分为5型,即:①明显肿瘤型;②急腹症型;③隐匿型;④发热型;⑤转移型。肝癌的临床分型与分期几十年来文献论述颇多,除了Berman外,尚有奥田帮雄、林兆耆等按临床表现分型,日本松本由朗按AFP浓度分型,Primack则按肝功能和临床表现分期。我国1977年全国肝癌防治研究协作会议通过了一个将肝癌分为3型和5期的方案。
我国1977年分型与分期标准为:
单纯型 临床和化验无明显肝硬化表现。
硬化型 有明显肝硬化的临床表现和化验表现。
炎症型 病情发展快,伴有持续性癌性高热或SGPT持续升高1倍以上。
Ⅰ期 无明确肝癌症状和体症。
Ⅱ 超过Ⅰ期标准而无Ⅲ证据。
Ⅲ 有明确恶病质、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之一。
上述标准经10余年实践,提示这种分型分期对指导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估计预
后等方面颇有价值,且简单明了,也便于条件较差地区的医院采用。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上一篇:肝癌晚期病人天天发烧怎么回事? 下一篇:晚期肝癌分期系统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