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移植技术在我国已经比较成熟,可以用于晚期无法手术的肝癌患者身上。但是肝移植的要求很苛刻,除了要寻找合适的肝源外,很多的患者也不符合移植条件。但目前来说,肝移植并不是很好的治疗方式,而且在移植后,肝癌仍存在复发风险。
肝癌患者如果已经有大血管癌栓、淋巴结转移的,不应该再施行肝移植手术;肿瘤位于肝左叶或两叶、肿瘤有播散灶及术前甲胎蛋白检测≥300μg/L的,提示肝移植手术后预后不良,转移复发的可能高,请患者及家属根据各自在医院的术前检查结果做好思想准备。
自从肝移植手术被用作肝癌患者治疗的有效方法后,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福音,但肝移植手术后却仍有相当数量的患者复发转移,而肝移植手术本身又费用很高,寻找肝脏供体困难,一旦复发,会给患者和家属带来更大打击,所以,如何减少术后复发,掌握什麽样的肝癌患者适合接受肝移植治疗,是减少患者及家属痛苦和负担的重要环节,也是广大患者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肿瘤位于肝左叶或累及两叶;肿瘤有血管侵犯,,有淋巴结转移,有肿瘤播散灶,术前患者甲胎蛋白(AFP)≥300μg/L等,都是肝癌肝移植手术的危险因素,提示预后不良。而手术前有大血管癌栓、淋巴结转移的患者,预后极差,应列为明确的肝癌肝移植禁忌证。
目前世界上已有一些医学公认肝癌肝移植适应证标准,均以肿瘤个数、大小等为依据来筛选患者是否适合接受移植手术,而本项研究表明,其他肿瘤相关指标,如:肿瘤位置、甲胎蛋白(AFP)、是否有肿瘤播散灶等,对于移植术的预后也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既往的公认标准还存在一个问题:手术前CT、B超、MRI等影像学检查得到的肿瘤个数、大小往往与手术中实际亲眼见到的肿瘤大小、数目有很大误差,可见,光靠影像学资料容易被误判。
而且,既往的标准都没有包括可以反映肿瘤生物学行为的指标,此项研究表明,应在既往标准中加入“血管侵犯”和“淋巴结转移”这两个反映肿瘤生物学行为的指标,才能增加手术适应证的科学性,提高肝移植的整体治疗结果。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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