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虽然不是胆管癌的有效治疗方式,但在其辅助治疗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胆囊癌手术完全医治切除的可能较低,行扩大完全医治术后复发的可能较高,且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故主张手术合并放射治疗。
胆管癌对放疗有一定敏感性,手术加放疗可延长生命,改善生活质量。Todoroki报告胆管癌病灶切除加放疗的3年存活的可能为10.1%,而未加放疗者为0。一般放射剂量为40~50GY。术中放射即在切除病灶后,采用回旋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给20~30GY的放射量。
胆管癌放射治疗的适应症为:肿瘤不能切除、切缘阳性、姑息性切除者、减黄术后和肿瘤复发的病人。由于胆管周围复杂的解剖关系,即使是达到完全医治性切除标准,切除范围也有限,有人报道给这些病人行放射治疗,可减少局部复发的可能。
常用体外照射方法进行治疗,特别是调强适型放疗可使靶区更精准,从而减少对周围胃肠等组织的损伤。胆管癌体外照射适合完全医治术后或姑息切除术后,以及手术不能切除者。总量为30~50Gy,共3~4周进行。照射范围为肿瘤原发部位和肝门附近。对于不能手术切除的胆管癌病人,Wahobo主张给予大剂量放疗,用量70Gy,7~8周内完成,可能延长生存期。如在照射中黄疸加深,或持续性能疼痛,或B超检查病变较前发展,即认为放射治疗无效,应终止照射。肝门胆管癌切除术后行肝门部补充放疗,可减少局部复发。γ刀放疗亦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新方法,据报导副损伤更小。也可采用术中放疗和经PTCD或ERCP、T形管U型管将小型放射源送入胆管腔内或胆道支架内进行内照射治疗。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上一篇:肝门部胆管癌外科治疗的几个问题 下一篇:胆管癌患者进行胆汁引流术的操作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