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大肠癌的治疗办法是通过手术切除,但是单单的采用手术治疗会导致患者复发的可能很高,因为多数病员手术时已非早期,Dukes'B期术后的局部复发的可能约25%~30%,Dukes'C期术后局部复发的可能为50%左右,大多数局部复发发生在盆腔内,因此肿瘤侵入直肠周围软组织是手术无法完全切除的。因此盆腔放疗是清除这些癌细胞沉积的可供选用的有效方法。然而结肠癌病人对术前及术后放疗均无显效。放射治疗仅适用于结肠癌病人的术中放疗。
(一)大肠癌的放疗方案
1.完全医治性放疗:通过放疗完全杀灭肿瘤细胞仅适用于少数早期病人及细胞类型特殊敏感的病人。
2.对症性放疗:以减轻症状为目的。适用于止痛、止血、减少分泌物、缩小肿瘤、控制肿瘤等姑息性治疗。
3.放疗、手术综合治疗,有计划的综合应用手术与放疗两种治疗手段。
(二)大肠癌放疗的方式
1.术前放疗:术前放疗具有下列优点,①癌细胞的活性减弱,使手术时播散或残留的癌细胞不易存活。②对巨大而固定,估计切除有困难的癌肿,术前放疗可使瘤体缩小,从而提高切除的可能。③放射生物学的研究表明,在血供或供氧减少时,术前癌细胞对放射线的敏感性较术后高。
术前放疗应严格掌握剂量,以中等剂量(3500~4500cGY)为宜,既不增加手术并发症,又能提高手术治疗结果。
2.术后放疗:术后放疗具有下列优点:①根据手术发现,在切除原发肿瘤后,对可能残留肿瘤的部位进行标记、定位,从而使照射部位可能更精确,照射具有选择性,效果更佳。②原发肿瘤切除后,肿瘤负荷显著减少,有利于提高残留癌对放射线的效应。
3.术中放疗:术中对疑有残留癌处和不能完全切除处,用β线进行一次大剂量照射。
(三)大肠癌的放疗禁忌症
1.严重消瘦、贫血者。
2.经治疗不能缓解的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
3.严重感染或脓毒血症者。
4.局部已不能忍受再次放疗者。
5.白细胞数低于3×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血红蛋白低于80g/L,一般暂停放疗。
(四)放疗的并发症
1,术前放疗患者的会阴部切口愈合稍延缓。
2.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3.单纯性肛门炎(1%~2%),局部会阴疤痕,愈合不良或硬化伴疼痛(2%),小肠不完全梗阻(1%)。
4.小便失禁(0.5%~1%),小膀胱症和血尿(1.5%)等。
5.全血细胞减少。
(五)放疗的辅助治疗
1.对恶心呕吐者,酌予胃复安等药物治疗,顽固性呕吐者给枢复宁治疗。
2.对白细胞数下降者,给提高白细胞药物。如维生素B4、利血生、升白胺等。
3.对皮肤反应者,一度反应时会阴部用滑石粉涂扑,二度反应时用龙胆紫液外涂或肤轻松软膏外涂。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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