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在鼻咽癌的治疗上有很多方法,然而鼻咽癌治疗方法的选择是根据鼻咽癌本身的生物学行为来决定的,我们知道鼻咽癌治疗方法通常有手术和放化疗,但是由于鼻腔的特殊位置和肿瘤生长的速度,并且患者对射线比较敏感,所以放疗作为鼻咽癌治疗方法中的治疗治治疗结果果是比较显著的。以下介绍鼻咽癌治疗方法对患者的影响。
一、放射治疗
长久以来,治疗鼻咽癌的治疗方法就是放射治疗,这是因为大多数的鼻咽癌为低分化癌,对放射线的敏感性高,并且原发灶和颈部淋巴引流区域容易包括在照射野内。自40年代起我国即开展了鼻咽癌的深部x线放疗,50~60年代起又开展了60Co的外照射放疗,并将鼻咽及颈部联合大野照射改为小野照射,减少了放疗反应并提高了生存的可能。目前很有效和很肯定的方法是用60Co远距离治疗机。
1、鼻咽癌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完全医治性放疗的适应证:
①全身状况中等以上者;
②颅底无明显骨质破坏者;
③CT或MRI片示鼻咽旁无或仅有轻中度浸润者;
④颈淋巴结很大直径小于8cm活动尚未达锁骨上窝者;
⑤无远处器官转移者。
(2)姑息性放疗的适应证:
①KS分级60分以上;
②头痛剧烈鼻咽有中量以上出血者;
③有单个性远处转移者或颈淋巴结转移大于10cm经姑息放射后如一般情况有改善症状、消失远处转移灶能控制者,可改为完全医治性放射治疗。
(3)放射治疗禁忌证:
①KS分级60分以下;
②广泛远处转移者;
③合并急性感染病者;
④放射性脑脊髓损伤者。
(4)放射治疗后复发再放疗原则:具有下述情况者不宜再放射治疗。
①同一靶区(包括鼻咽及颈部靶区)放疗后复发时间未满一年;
②放射治疗后出现放射性脑病或放射性脊髓病;
③鼻咽部靶区总疗程不宜超过三个疗程,颈部靶区不宜超过两个疗程。
2、放射线的选择和照射范围
(1)照射野的设计:设计照射野的原则是“小而不漏”,对肿瘤累及的部位要全部包括在照射野内,但对照射野内的正常组织尤其是对放疗敏感的组织要予以保护,鼻咽部原发病灶主要用双侧耳前野,若鼻腔及鼻咽旁隙受累,可加照鼻前野,眼眶受累时可加照眶上野或眶下野。要注意用铅片保护眼部,勿使发生放射性白内障。颈部的照射范围视淋巴结的病变而定,对未扪及颈部淋巴结者常做两侧上颈区的预防性照射。如有颈部淋巴结转移,除照射转移灶外,对转移灶下方引流区常做预防性照射。
3、放射剂量和时间
(1)连续放射治疗:每周5次,每次200cGY,总量TD6000~7000cGY/6~7周。
(2)分段放射治疗:一般把放射治疗分成两段,每周5次,每次200cGY,每段约3、5周,两段之间休息四周,总剂量TD6500~7000cGY。
4、后装腔内放射治疗
(1)适应证:
①鼻咽局限性小病灶(肿瘤厚度少于0、5cm)位于顶壁前壁或侧壁者;
②外照射后或鼻咽癌手术切除后的残存病灶符合①项者
(2)治疗方法:常以外照射加腔内照射相配合,外照射量4500~6000cGY,外照射1~2周后再加腔内放射1~2次,每次间隔7~10天,每次剂量均以粘膜下0、25cm为剂量点,给予1000~2000cGY/次。
5、放射反应和后退症及其处理
(1)放疗并发症
①全身反应:包括乏力、头晕、胃纳减退、恶心呕吐、口中无味、变味失眠或嗜睡等。个别患者可以发生血象改变,尤其是白细胞减少。现象虽然程度不同但经对症治疗一般都能克服,完成放射治疗必要时可服用维生素B1、维生素B6、维生素C、等,如白细胞数下降低于3×109儿时应暂停放疗。
②局部反应:包括皮肤粘膜唾液腺的反应,皮肤反应表现为干性皮炎或湿性皮炎。可局部使用0、1%冰片滑石粉或羊毛脂做基质的消炎软膏粘膜反应,表现为鼻咽和口咽粘膜充血水肿、渗出及分泌物积存等。可局部使用含漱剂及润滑消炎剂,少数病人腮腺照射2Gy后即可发生腮腺肿胀2~3d,然后逐渐消肿。当照射40Gy时,唾液分泌明显减少,同时口腔粘膜分泌增加,粘膜充血红肿,患者口干,进干食困难,因此腮腺应避免过量照射。
(2)放疗后退症:主要有颞颌关节功能障碍及软组织萎缩纤维化、放射性龋齿及放射性颌刺骨骨髓炎和放射性脑脊髓病。目前尚无逆转的妥善办法,对症处理和支持方法有一定帮助,要严格避免重要组织器官的超量照射。
二、化疗
化学药物治疗,主要用于Ⅳ期、Ⅲ期患者已有明显淋巴结转移或远处转移者,及放疗前后的辅助治疗。
(1)鼻咽癌的化疗方法:
1、诱导化疗
先化疗2-3个周期,待肿块缩小后再进行放疗,主要应用于局部肿块较大特别是颈部巨大包块时,主要目的是控制局部和减小放疗面积。
2、合并化疗
在放疗的同时给予化疗,是利用放疗和化疗的协同或增敏作用,以达到更好的局部控制,主要用于放疗增敏和放疗过程中出现血行转移者。
3、辅助化疗
在放疗结束后,休息2-4周后进行化疗,适用于有高度转移倾向的患者,包括N3,临床3-4期,放疗前有淋巴结活检和穿刺史。主要目的是在控制原发灶和局部的同时,减少血行转移的机会,从而提高生存的可能。
由于放疗合并化疗加重放疗的并发症,并且放疗合并化疗到底是否能够提高生存的可能还没有得到随机分组研究的肯定,所以采用化疗时应适当的选择病例。
(2)化疗适应证
1、颈转移性淋巴结很大直径≥6cm者,宜先用诱导化疗使肿瘤缩小、继之放疗。
2、对放疗患者,在放疗前、中、后三个阶段,配用辅助化疗,提高治疗结果。
3、放疗时加化疗,作为放疗增敏剂。
4、对于鼻咽癌晚期患者,不宜放疗,仅作化疗姑息治疗。
(3)单一药物化疗
治疗鼻咽癌的化学药物较多,可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应用,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博莱霉素等。据文献介绍应用这些药物可以使30%的患者病变得到控制或缓解。但其缓解时间仅3~6个月。有人报道,对放疗后远处复发和转移的病人顺铂单药组有效情况为41.3%。
(4)联合药物化疗
联合化疗的理论基础是根据细胞的动力学原理,选择的药物既有杀伤增殖细胞的作用,又具有杀灭休止细胞能力,或者能使肿瘤细胞同步化,从而发挥药物的很大效力。其生物化学基础是增强药物致死性阻断效果,"解救"正常细胞。联合化疗药物选择的原则是,选择其作用机理不同,抗肿瘤谱有异,而毒性作用又不互相累加的药物。尽力用GBF联合化疗方案,有效情况为66.67%,其完全缓解为12.12%,而对初治患者,在诱导化疗后再接受常规放疗,诱导化疗组颈淋巴结全部消除比例达82.09%,而对照组仅64.18%,差异显著。因此在放疗前或放疗后都有必要进行适当化疗。目前临床学者们比较推崇的有以下几个化疗方案:
1、CBF方案
CTX 0.8~1g,静脉滴注,第1、4天。BLM 10mg,肌注,第1~5天。5-FU 0.5g,静脉滴注,第2、5天。此方案5天为一段,隔周后用下一段,每疗程共用4段。
2、COMF方案
CTX 0.5g,静注,第1、8天。VCR 1mg,静注,第1天、第8天。5-FU 0.75g,静滴,第1天。MTX 50g,静滴,第8天。此方案每4周重复一次。
3、PFC方案
DDP 20~30mg,静注,第1~5天。5-FU 0.5g,静滴,第1~5天。CF 0.2g,静滴,第1~5天。此方案21天重复。
4、PPF方案
PHA 20mg,静脉滴注,连用5天。DDP 20mg,静脉注射,连用5天。5-FU 0.5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静脉滴注,连用5天。
此方案5天为一周期,休息1周后,第2周期取消PHA,余相同,进行化疗,2周期为一疗程。
5、CF方案
CTX 1g,静滴,第1、4天。5-FU 0.5g,静滴,连用5天。此方案5天为一周期,休息1周后,用相同方法行第2周期化疗,2个周期为一疗程。
6、PF方案
DDP 20mg,静注,连用5天。5-FU 0.5g,静滴,连用5天。此方案5天为一周期,休息1周后,用相同方法进行第2周期治疗,2个周期为一疗程。
7、PO方案
DDP 20mg,静注,连用5天。VCR 1mg,静注,第1天、第4天用。此方案5天为一周期,休息1周后,按上法行第2周期化疗,2周期为1疗程。
(5)联合方案冲击性化疗
晚期病人,尤其是颈部淋巴结巨大者,常规化治疗结果果较差,对身体情况良好的晚期病人,采用多种方法:化疗当天早晨禁食,口服氯丙嗪50mg,然后依次静脉内注入下列药物。
CTX 0.6,加生理盐水30ml,一起静脉推注。Ara-C100mg,5%G.S 500ml,一起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100mg,加入5%G.S 500ml,一起静脉滴注。BLM30mg,加生理盐水200ml,一起静脉滴注。5-FU 0.5g,加5%G.S 500ml,一起静脉滴注。VitC 1g,VitB60.1g,加25%G.S 750ml,一起静脉滴注。MTX10mg,加生理盐水20ml,一起静脉滴注。VitG 1g,加5%G.S 500ml,一起静脉滴注。VCR 1mg,加生理盐水10ml,一起静脉滴注。
上列药在15小时左右依次给完,连用3天为一疗程,若病人不能忍受化疗反应,可改为每周1次,共3周。
(6)半身化疗
半身化疗是通过压迫腹主动脉,暂时阻断下半身血液供应,利用氮芥(NH2)注入体内快速发生作用,并在15分钟后药力减弱一半的特点进行上半身化疗。此法既可增加上半身药物浓度,又可保护下半身骨髓,适合于鼻咽癌下行型、尤以巨块颈淋巴结转移或肺转移者。
方法如下:
①化疗当天早晨禁食并排空大便。
②氯丙嗪25ml,肌内注射。
③病人平卧,臀部稍垫高。
④将棉棒放在腹主动脉平髂脊处,外加血压计的气囊带,再在腹部裹双层多头腹带。
⑤由肘静脉滴注5%G.S。
⑥将血压计气囊充气以压迫腹主动脉,至双侧股动脉搏动消失为标准。
⑦将氮芥10mg加生理盐水10ml,经滴注快速注入静脉内(1~2分钟注完)。
⑧注完药后,继续维持气囊压迫10~15分钟,然后松解。每周1次,连用4~6周为一疗程。
本方法胃肠反应较明显,对肝大、肝硬化、肝肾功能严重损害、高血压、年老体弱或过于肥胖者,不宜采用。
(7)动脉插管化疗
适合于早期(Ⅰ、Ⅱ期)或有单个较小的颈深上组淋巴结转移者、晚期上行型者、放疗后鼻咽残留者或复发者。如股浅动脉逆行插管、面动脉逆行插管。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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