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性骨痛是指癌症发展到骨组织而产生的疼痛症状。通常在恶性原发性骨肿瘤和转移性骨肿瘤中均会出现。凡发生于骨骼系统如:骨、软骨、纤维组织、脂肪组织、造血组织、神经组织和未分化的网状内皮结构等所引起的肿瘤均属骨原发性肿痛。其中骨肉瘤、软骨肉瘤、纤维肉瘤和骨髓瘤恶性程度很高,骨肿瘤相对很少。
在常见的恶性骨肿瘤中,肺癌、骨转移癌、前列腺癌等病症极易发生骨转移。当这些癌症发生骨转移时,骨肿瘤细胞会释放出破骨细胞激活因子。破骨细胞激活因子能刺激破骨细胞对骨质的吸收,使病人的骨骼发生溶解和破坏。与此同时,骨肿瘤细胞还能分泌一些致痛介质,如前列腺素、乳酸等。这些致痛介质会使病人出现顽固性的骨痛。随着病人骨破坏的不断加重,这种骨痛也会越来越重。顽固性的骨痛会使病人活动受限、生活质量下降。病人往往会因此而丧失治疗疾病的信心。过去,治疗这种顽固性骨痛即癌性骨痛的常用方法是进行化疗、放疗及阶梯性地使用止骨痛药物等。但这些诊疗理念对发生癌症广泛性骨转移的病人治疗结果不佳。而有70%的癌症骨转移病人都要出现剧烈的、持续不断的骨痛。那么,有什么好方法能治疗这种骨痛呢?
近年来,在临床上用放射性核素诊疗理念及帕米磷酸二钠类药物治疗癌性骨痛,取得了良好的治疗结果。放射性核素有特殊的亲骨性。它进入人体后能与骨细胞亲和,并在骨肿瘤区形成高浓度的聚积。放射性核素不仅能与骨肿瘤区内的钙盐结合,减少体内的钙盐流失,还能降低体内碱性磷酸酶和前列腺素的含量。这样可抑制骨质的溶解,并促进骨质的修复。此外,放射性核素还能释放出β射线和γ射线,将骨肿瘤细胞杀灭,从而解除骨膜神经受到机械性和化学性的刺激,进而使患者的骨痛症状得到缓解。
因为骨肿瘤早期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但是对于原发性骨肿瘤而言,如果发现某一部位的持续性骨痛或功能障碍,尤其是骨痛进行性加剧,夜间或活动时比白天严重,对症状进行物理治疗后仍不见明显好转,都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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