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食道癌患病者其应对方案各有不同,目前常用的放射诊疗理念是通过直线加速器等先进放疗设备发出的X线对肿瘤进行照射从而杀死肿瘤细胞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是西医治疗食道癌的三大法宝之一。
食道癌放疗与手术治疗相比具有治疗反应相对较小、费用较低等特点,但其不良反应也不容忽视,常见的有骨髓抑制、胃肠道反应等,临床上多配合中药如灰树花胶囊、贞芪扶正颗粒等,能够起到现在的增效减毒的作用。
此外,食道癌患者是否选择放射治疗应根据食道癌病变的部位、范围、食管梗阻程度和患者的全身状况而定。如颈段和上胸段食道癌手术的创伤大,并发症发生的可能高,而放疗损伤小,治疗结果优于手术,常以放疗为治疗。
目前,食道癌放疗主要包括完全医治性放疗和姑息性放疗两大类,患者在治疗时选择完全医治性放疗,还是姑息性放疗应视患者的身体状况及病情进展情况等多种因素而定。
一般来讲,凡患者全身状况尚可、能进半流质或顺利进流质饮食、胸段食管癌而无锁骨上淋巴结转移及远处转移、无气管侵犯、无食管穿孔和出血征象、病灶长度<7~8cm而无内科禁忌证者,均可作完全医治性放疗。其他病人则可进行旨在缓解食管梗阻、改善进食困难、减轻疼痛、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延长患者生存期的姑息性放疗。
一、放疗源的选择多应遵循以下下原则
颈段及上胸段食管癌选用60Co或4~8MVX线;中胸及下胸段食管癌选用18MV或18MV以上X线照射,也可选用60Co远距离外照射。完全医治性放疗每周照射5次,每次1.8~2.0Gy,总剂量为60~70Gy/7~8周。姑息性放疗也尽量给予完全医治量或接近完全医治量。 术前放疗主要适用于食管癌已有外侵,临床估计单纯手术切除有困难,但肿瘤在放疗后获得部分退缩可望切除者。术前放疗的剂量为30~70Gy/4~8周,放疗后4~6周再作手术切除。
二、食道癌放疗常见并发症:放射性食管炎,多在2月内完全愈合,但50%者会发生食管狭窄;可能出现放射性肺炎;10%的长期生存者可发生放射性骨炎;放射性脊髓炎见于过量照射脊髓区后半年至数年,重者可出现截瘫。
三、食道癌放疗禁忌症:肿瘤扩散致膈下,或累及胃者,治疗结果差;放疗前经检查有贫血、感染等;肿瘤长于9cm不易放疗;食管支气管瘘或肿瘤已侵犯气管者。
四、食道癌放疗方案:食管癌放射治疗的方案多种多样,既有每天一次,每周照射五天的常规治疗方案,也有每天照射两次的“超分割治疗方案”;还有更先进的三维立体适形放射治疗和调强放射治疗等新技术。
其中三维立体适形放射治疗采用由计算机控制的数字直线加速器进行放射治疗,从不同的角度根据肿瘤的形状设定照射野对肿瘤进行立体照射,做到既能充分照射肿瘤细胞,又能减少对肿瘤周围正常细胞的照射,这样就明显降低了放疗的反应,是食道癌放疗发展的方向。
食管癌放射治疗的适应症较宽,除了食管穿孔形成食管瘘,远处转移,明显恶液质,严重的心、肺、肝等疾病外,均可行放射治疗。
1、适应证:
(1)病变长度不超过8cm为宜;
(2)可进半流食或普食;
(3)无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无声带麻痹,无远处转移;
(4)无穿孔前征象※,无显着胸背痛;
(5)病人一般情况在中等以上;
(6)应有细胞学或病理学诊断,特别是表浅型食管癌。
照射剂量及时间:通常照射肿瘤量为60Gy~70Gy/6~7周。
外照射的反应
食管反应:照射肿瘤量达10~20Gy/1~2周时,食管粘膜水肿,可以加重咽下困难,一般可不作处理,照射量达30~40Gy/3~4周后,可产生咽下痛及胸骨后痛,宜对症处理。
气管反应:咳嗽,多为干咳,痰少。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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