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与众多的环节有关。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济南保法肿瘤医院院长于保法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活变故、个性及行为、情绪等三类社会因素易诱发肿瘤。
于保法介绍说,生活变故引起的精神压力和高度的情绪应激,与肿瘤的发病率增高有一定的关系。临床分析结果表明,在癌症病人发病中,家庭不幸事件、工作学习紧张过度、人际关系不协调等生活事项有重要意义。“不良的生活事件使个体产生消极的心理评价并处于应激,继而产生抑郁、悲伤、焦虑、愤怒等负性的情绪,过度或者持久的应激会导致机体内环境的失衡,影响免疫功能,特别是对在肿瘤监视和杀伤中起关键作用的NK细胞功能的影响较大。”
1976年,美国一些学者开始把182名被试者按个性分为A、B、C三类,随访观察16年,结果发现具有C类个性特征者患病率较高,且肿瘤患者多。曾留学美国多年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于保法介绍说,C类的个性特征是内向性格,性格怪僻,表面上小心翼翼,时而冲动,虽多愁善感但才华横溢,有时要求目标很高,有时要求很低。“肿瘤病人多数克制情绪的发泄,这样不好。其实经过个人的文化修养和努力,可以潜移默化的使性格改变,减少癌症的发生。”他说。
据统计,山西省56.5%的肿瘤患者有忧虑、急躁等消极情绪因素,河北省性格急躁者占69%,山东省统计个性暴躁者占64.7%,发病前半年有重大精神刺激的占52%。对此,于保法表示,情绪愉快的人患癌症的几率要比情绪抑郁的人小得多,所以,“减轻负性情绪的影响,善于宣泄和表达严重的焦虑和抑虑,对癌症的预防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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