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致癌
损伤是指机体在各种因素作用后发生的肢体组织形态和功能的改变,从表面上看,损伤是局部的病变,但常能导致脏腑气血经络功能紊乱,《正体类要》云:“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营卫有所不贯,脏腑由之不和。”长期反复的损伤,可使机体内在平衡稳态被破坏,给邪毒致瘤创造了条件或因瘀久生变而成为肿瘤。现代研究表明,发生损伤时,人体可产生生理性的和防御性的反应,如炎症和应激反应,当反应过重或过久时可导致神经、内分泌与免疫系统功能紊乱,进而对某些疾病具有易感性和易患性,灼热、机械性刺激、创伤、紫外线、放射线等损伤人体,都可诱发肿瘤。
电离辐射是主要的物理性致癌因素,主要包括以短波和高频为特征的电磁波辐射以及电子、质子、中子、α粒子等的辐射。电离辐射对生物靶损伤的机制主要是产生电,形成自由基。自由基可破坏正常分子结构而使DNA受损,发生DNA单链断裂以及碱基结构改变,产生重复、互换、侧位、易位等多种畸变。畸变直接影响结构基因在基因组内的正常排列,或造成基因片段的丢失或重排,甚至改变基因的调控机制,从而发生癌变。
紫 外线也可诱导癌症,如皮肤癌。紫外线诱导皮肤肿瘤的形成和发生是一个复杂而连续的生物学行为,与DNA中形成的嘧啶二聚体有关。中波紫外线能直接被DNA吸收,损伤DNA;长波紫外线能产生氧活性物质而引起DNA的速发性损伤。直接DNA的损伤可引起IL-10,TNF-α水平的上调,导致面部及系统性免疫抑制。
其他因素
肿瘤的发生虽然是因致癌因素引起,但癌症的发生还与其他因素等密切相关。
1.禀赋-遗传因素
中医认为“人始生,先成精”,父母媾精繁育后代,若父母身体虚弱、多病、身染痼疾则可遗传给后代。禀赋不足或偏颇则体质虚弱、阴阳失调,对某些致病因素具有易感性,对某些疾病具有易患性。中医的禀赋因素实际上与现代肿瘤学中的遗传因素相一致。研究表明,肿瘤的发生与遗传因素相关,约50%的肝癌患者受遗传因素发病。国内有报道肝癌组家属中有肝癌史者占1.3%,高于对照组的0.5%,且多见于直系亲属。另一组肝癌死亡患者中24.3%有家族史,而低发区有家族史仅占4.0%。江苏启东县调查259例肝癌患者家族,发现有2人以上患肝癌的有40个家族,占15.44%,即大约每6个有肝癌患者的家族中,就有1个家族有2人以上患肝癌。而118例对照组家族,有2人以上患肝癌的仅有5个家族,占4.23%。非洲班图族肝癌多见,而居住于当地的欧洲人患肝癌的则少见。这种类似与种族、遗传有关的情况屡见不鲜,但目前尚无有力证据肯定遗传因素就是肝癌的直接原因。
从遗传学角度分析,至少有三种机制导致某些个体对肿瘤易感。一是通过遗传获得突变基因,二是通过遗传获得的突变基因使携带者对环境因素作用的敏感性增高,三是通过遗传获得突变抑制有利于癌变克隆的选择和生长。这三种机制都能促使遗传易感的组织更快发生癌变,使易感个体发生肿瘤的可能高和早发病,而非遗传易感组织的癌变则需要长时间和更多的突变累积。
2.体质因素
体质是人体的内在功能水平,与年龄、性别、禀赋等相关,中医用正气表述。正气主要是指机体的抗病能力和内环境的平衡稳定状态。中医认为正气不足,即抵抗能力低下和脏腑经络气血阴阳平衡状态的不稳定,是疾病发生的关键,正气不足则邪毒趁机内侵,导致疾病。各种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必然对正气产生损伤。《黄帝内经》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壮人无积,虚人有之。”《诸病源候论》认为“积聚由阴阳不和,脏腑虚弱,受于风邪,搏于脏腑之气所为也”。张元素《活法机要》曰:“壮人无积,虚人则有之,脾胃虚弱,气血两衰,四时有感,皆能成积。”明代张景岳也说:“脾胃不足及虚弱失调之人,皆有积聚之病。”《医宗必读》指出:“积之成也,正气不足,而后邪气踞之。”《外科启玄》认为癌的发生与年龄相关,“四十岁以上,血气亏损,厚味过多所生,十全一二。”
中医的体质因素包括了西医的内分泌与免疫。免疫功能是机体的卫士,它能有效地抵抗生物性致病因素对机体的侵害。现代研究表明,免疫机制与肿瘤的发病密切相关,只有免疫障碍才会产生肿瘤。虽然,人体每天都有许多细胞可能发生突变,并产生恶性表型的癌细胞,但只要免疫正常,就能将癌细胞及时清除,不会发生肿瘤。有些患者可以长期带瘤生存,有的肿瘤可以自行消失,都与免疫相关。
激素由内分泌组织分泌,是调节生理功能的重要物质,激素与激素受体结合后,通过一系列的激活过程发挥对各靶器官的正负调节作用。任何原因引起内分泌功能失调导致激素分泌异常,能使某些敏感的靶组织器官或细胞发生异常改变,包括增殖和恶变。有致癌作用的激素大多是促进组织细胞生长的激素(雌激素、促甲状腺激素、促性腺激素)与影响代谢的激素(如胰岛素)。有报道在长期应用促雄激素代谢的类固醇激素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患者中会发生肝细胞癌,也注意到一些患者停止使用此类激素治疗后,生存期延长,甚至肿瘤消退。
3.精神因素
精神因素在肿瘤的发病与转归预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医认为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是人体的正常情志活动,是脏腑气血对内外环境刺激的反应。但刺激过度,不良情志剧烈和持久可引起脏腑的功能失调和气血不和,可诱发肿瘤。《灵枢》指出:“内伤于忧怒……而积聚成矣。”《外科正宗》云:“忧郁伤肝,思虑伤脾,积想有心,所愿不得志者,致经络疲惫,聚结成核……其实五脏俱衰,四不大救。”《外科枢要》曰:“郁结伤脾,肌肉消薄,与外邪相博,而成肉瘤。”《詹寮集经验方 》说:“盖五积者,因喜怒忧思七情之气,以伤五脏。”
现代研究表明,人体内存在着情绪回路,不良的心理行为和情绪可通过情绪回路导致内分泌、免疫、代谢紊乱,进而产生疾病。忧郁、焦虑、失望、悲伤等不仅可破坏机体的内在调节系统与内环境的动态平衡,导致内分泌、免疫功能紊乱,诱发肿瘤,而且还可因内分泌免疫功能紊乱,加速肿瘤的扩散、转移、复发。抑郁消极情绪可使催乳素分泌过盛而致乳腺癌;紧张、恐惧、焦虑可影响巨噬细胞、淋巴细胞及免疫抗体的产生,造成免疫缺陷而引起癌变。
4.饮食因素
饮食是人体维持生命活动的必须条件,饮食失宜、饮食不洁或者饮食偏嗜都可损伤脏腑经络气血阴阳,导致疾病发生。《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高粱之变,足生大丁。”“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素问?五脏生成》说:“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脉结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景岳全书?饮食》谓:“素喜冷食者,内必多热;素喜热食者,内必多寒;故内寒者不喜寒,内热者不喜热。然热者嗜寒,多生中寒,寒者嗜热,多生内热。”饮食因素主要是损伤脏腑气血,导致正气虚弱、气机紊乱、湿浊内聚,浊气化毒,从而促使癌肿的发生。《济生方》云:“过餐五味,鱼腥乳酪,强食生冷果菜,停蓄胃脘……久则积结为癥瘕。”
研究发现,饮食的习惯对癌症的发生也有重要的影响,长期大量饮酒并抽烟者,肝癌的发生的可能大大增加。实验动物的饮料中缺少蛋白质中的酪蛋白和复合维生素B中的胆碱等,可以引起肝细胞坏死、肝脂肪变性和肝硬化,而后可能导致肝癌。
在很多欧美国家中,饮酒可能是慢性肝病的主要原因。尽管没有实验证据表明乙醇本身是致癌的,但仍有一些流行病学的研究指出,饮酒可以增加肝细胞癌的危险性。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男性与女性饮酒均与致癌有量效关系;瑞典的研究发现重度饮酒者患肝细胞癌的危险性增加4倍;但在希腊和香港地区的研究中并未发现饮酒与肝癌的关系。
有人认为HBsAg阳性的吸烟者患肝癌的危险性增加,与相对少量吸烟和不吸烟者相比,每日吸烟超过20支者,其发生肝癌的相对危险度为3.3,对于年龄超过50岁的患者来说,这种关系更为明显,其相对危险度为8.2。
研究还发现,发生霉变的玉米、花生黄曲霉产生的黄曲霉素B1可诱发肝癌。近年来,对饮食营养与癌症的关系研究已引起了国内外医学界和营养学界的高度重视,他们通过大量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人体对致癌物亚硝胺的摄入量越多,肝癌的发病的可能和病死比例就越高。
5.起居环境因素
中医认为居处环境清洁卫生、劳逸适宜、起居有规律,有利于预防疾病,维护健康。若居处环境污浊、潮湿,起居失常、过度劳累都能影响脏腑经络气血,破坏内在平衡,诱发疾病。《素问》云:“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是谓五劳所伤。”
1775年英国外科医生波特首先指出,人类患癌是接触环境的结果。目前,已知气象、气候、地理、地质、土壤、水源、化学、动植物生态失常均可影响癌症的发病。环境与癌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癌症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
环境与肝癌的关系表现在多个方面。通过调查我国几个肝癌高发地区(扶绥县和启东县)居民过去饮水来源与肝癌的关系,结果表明饮用死水(塘水、宅沟水、混沟水)者肝癌发病的可能和死亡人数高,而饮用流水(河水、井水)者肝癌发病的可能和死亡人数低,其中尤以饮用深井水者很低。如启东县调查饮用沟塘水居民肝癌死亡人数为60/105~100/105,饮用井水或深水者则低于20/105。广西扶绥县饮用塘水者肝癌死亡人数很高(67.08/105),而饮用深井水者较低(27.50/105)。饮用水中的致肝癌物仍有待研究,但肝癌高发区水中的硝酸盐及亚硝酸盐的含量较高,水源中铜、锌及镍的含量较高,而钼的含量较低。这些物质和微量元素与肝癌之间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研究。此外,在启东县还发现,肝癌的发病的可能与土壤及农作物中缺硒有关,曾有人报道99例原发性肝癌患者血清中铜高、硒和钼低的现象。近年来通过改变饮用水类型后,如改饮深井水、减少亚硝酸盐的摄入、增加硒等微量元素的摄入,在某些肝癌高发区已出现发病的可能下降的趋势。如启东县过去80%以上饮用塘水,近年则约80%饮用深井水,肝癌死亡人数已呈现下降趋势,而附近海门县3个未改水的乡则发病的可能有明显上升趋势。
近年来还发现我国沟塘水中有一种蓝绿藻可产生藻类毒素,现已证明其是一种强的致癌剂,并初步发现肝癌高发区的塘水中藻类毒素比低发区略高,并显著高于井水。这可能是饮水与肝癌关系中的又一新线索。
据调查,自然环境中存在许多致癌物质与因素,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中容易发生癌变,热带、亚热带、沿海、潮湿多雨地区的肝癌发病的可能较高,土壤中放射性物质多的地区癌症发病的可能高。
总之,虽然原发性肝癌病因的研究有了不少进展,但尚难以其中任何一种来充分说明原发性肝癌的发病和分布情况。临床上大部分肝癌患者合并有肝病史和肝硬化,病理上的“肝组织损害-增生-间变-癌变”以及在动物诱发肝癌的过程中AFP的动态变化和荧光免疫法观察到癌周一些肝细胞也有阳性现象,故认为肝癌的发生有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这个癌变过程是多因素所致,其中必有一种因素起主要作用,而且不同地区还可能有其特殊性。例如以玉米为主食地区的黄曲霉毒素污染则可能是主要因素,而病毒性肝炎和营养等造成肝的早期损害,可能对其后的致癌因子较敏感。此外,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包括机体免疫状态的低下、神经体液与代谢的紊乱、遗传因素以及其他足以导致机体内不平衡的因素,都有可能协同外来促癌因素而致癌。奥田邦雄曾将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归纳为:①致癌因子直接致癌;②致癌因子加不完全致癌因子而致癌;③不完全致癌因子在肝脏损害基础上加上微量致癌因子而致癌;④先天因子加少量致癌因子而致癌。是否都有这样的规律,则有待更多探索。
损伤是指机体在各种因素作用后发生的肢体组织形态和功能的改变,从表面上看,损伤是局部的病变,但常能导致脏腑气血经络功能紊乱,《正体类要》云:“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营卫有所不贯,脏腑由之不和。”长期反复的损伤,可使机体内在平衡稳态被破坏,给邪毒致瘤创造了条件或因瘀久生变而成为肿瘤。现代研究表明,发生损伤时,人体可产生生理性的和防御性的反应,如炎症和应激反应,当反应过重或过久时可导致神经、内分泌与免疫系统功能紊乱,进而对某些疾病具有易感性和易患性,灼热、机械性刺激、创伤、紫外线、放射线等损伤人体,都可诱发肿瘤。
电离辐射是主要的物理性致癌因素,主要包括以短波和高频为特征的电磁波辐射以及电子、质子、中子、α粒子等的辐射。电离辐射对生物靶损伤的机制主要是产生电,形成自由基。自由基可破坏正常分子结构而使DNA受损,发生DNA单链断裂以及碱基结构改变,产生重复、互换、侧位、易位等多种畸变。畸变直接影响结构基因在基因组内的正常排列,或造成基因片段的丢失或重排,甚至改变基因的调控机制,从而发生癌变。
紫 外线也可诱导癌症,如皮肤癌。紫外线诱导皮肤肿瘤的形成和发生是一个复杂而连续的生物学行为,与DNA中形成的嘧啶二聚体有关。中波紫外线能直接被DNA吸收,损伤DNA;长波紫外线能产生氧活性物质而引起DNA的速发性损伤。直接DNA的损伤可引起IL-10,TNF-α水平的上调,导致面部及系统性免疫抑制。
其他因素
肿瘤的发生虽然是因致癌因素引起,但癌症的发生还与其他因素等密切相关。
1.禀赋-遗传因素
中医认为“人始生,先成精”,父母媾精繁育后代,若父母身体虚弱、多病、身染痼疾则可遗传给后代。禀赋不足或偏颇则体质虚弱、阴阳失调,对某些致病因素具有易感性,对某些疾病具有易患性。中医的禀赋因素实际上与现代肿瘤学中的遗传因素相一致。研究表明,肿瘤的发生与遗传因素相关,约50%的肝癌患者受遗传因素发病。国内有报道肝癌组家属中有肝癌史者占1.3%,高于对照组的0.5%,且多见于直系亲属。另一组肝癌死亡患者中24.3%有家族史,而低发区有家族史仅占4.0%。江苏启东县调查259例肝癌患者家族,发现有2人以上患肝癌的有40个家族,占15.44%,即大约每6个有肝癌患者的家族中,就有1个家族有2人以上患肝癌。而118例对照组家族,有2人以上患肝癌的仅有5个家族,占4.23%。非洲班图族肝癌多见,而居住于当地的欧洲人患肝癌的则少见。这种类似与种族、遗传有关的情况屡见不鲜,但目前尚无有力证据肯定遗传因素就是肝癌的直接原因。
从遗传学角度分析,至少有三种机制导致某些个体对肿瘤易感。一是通过遗传获得突变基因,二是通过遗传获得的突变基因使携带者对环境因素作用的敏感性增高,三是通过遗传获得突变抑制有利于癌变克隆的选择和生长。这三种机制都能促使遗传易感的组织更快发生癌变,使易感个体发生肿瘤的可能高和早发病,而非遗传易感组织的癌变则需要长时间和更多的突变累积。
2.体质因素
体质是人体的内在功能水平,与年龄、性别、禀赋等相关,中医用正气表述。正气主要是指机体的抗病能力和内环境的平衡稳定状态。中医认为正气不足,即抵抗能力低下和脏腑经络气血阴阳平衡状态的不稳定,是疾病发生的关键,正气不足则邪毒趁机内侵,导致疾病。各种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必然对正气产生损伤。《黄帝内经》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壮人无积,虚人有之。”《诸病源候论》认为“积聚由阴阳不和,脏腑虚弱,受于风邪,搏于脏腑之气所为也”。张元素《活法机要》曰:“壮人无积,虚人则有之,脾胃虚弱,气血两衰,四时有感,皆能成积。”明代张景岳也说:“脾胃不足及虚弱失调之人,皆有积聚之病。”《医宗必读》指出:“积之成也,正气不足,而后邪气踞之。”《外科启玄》认为癌的发生与年龄相关,“四十岁以上,血气亏损,厚味过多所生,十全一二。”
中医的体质因素包括了西医的内分泌与免疫。免疫功能是机体的卫士,它能有效地抵抗生物性致病因素对机体的侵害。现代研究表明,免疫机制与肿瘤的发病密切相关,只有免疫障碍才会产生肿瘤。虽然,人体每天都有许多细胞可能发生突变,并产生恶性表型的癌细胞,但只要免疫正常,就能将癌细胞及时清除,不会发生肿瘤。有些患者可以长期带瘤生存,有的肿瘤可以自行消失,都与免疫相关。
激素由内分泌组织分泌,是调节生理功能的重要物质,激素与激素受体结合后,通过一系列的激活过程发挥对各靶器官的正负调节作用。任何原因引起内分泌功能失调导致激素分泌异常,能使某些敏感的靶组织器官或细胞发生异常改变,包括增殖和恶变。有致癌作用的激素大多是促进组织细胞生长的激素(雌激素、促甲状腺激素、促性腺激素)与影响代谢的激素(如胰岛素)。有报道在长期应用促雄激素代谢的类固醇激素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患者中会发生肝细胞癌,也注意到一些患者停止使用此类激素治疗后,生存期延长,甚至肿瘤消退。
3.精神因素
精神因素在肿瘤的发病与转归预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医认为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是人体的正常情志活动,是脏腑气血对内外环境刺激的反应。但刺激过度,不良情志剧烈和持久可引起脏腑的功能失调和气血不和,可诱发肿瘤。《灵枢》指出:“内伤于忧怒……而积聚成矣。”《外科正宗》云:“忧郁伤肝,思虑伤脾,积想有心,所愿不得志者,致经络疲惫,聚结成核……其实五脏俱衰,四不大救。”《外科枢要》曰:“郁结伤脾,肌肉消薄,与外邪相博,而成肉瘤。”《詹寮集经验方 》说:“盖五积者,因喜怒忧思七情之气,以伤五脏。”
现代研究表明,人体内存在着情绪回路,不良的心理行为和情绪可通过情绪回路导致内分泌、免疫、代谢紊乱,进而产生疾病。忧郁、焦虑、失望、悲伤等不仅可破坏机体的内在调节系统与内环境的动态平衡,导致内分泌、免疫功能紊乱,诱发肿瘤,而且还可因内分泌免疫功能紊乱,加速肿瘤的扩散、转移、复发。抑郁消极情绪可使催乳素分泌过盛而致乳腺癌;紧张、恐惧、焦虑可影响巨噬细胞、淋巴细胞及免疫抗体的产生,造成免疫缺陷而引起癌变。
4.饮食因素
饮食是人体维持生命活动的必须条件,饮食失宜、饮食不洁或者饮食偏嗜都可损伤脏腑经络气血阴阳,导致疾病发生。《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高粱之变,足生大丁。”“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素问?五脏生成》说:“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脉结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景岳全书?饮食》谓:“素喜冷食者,内必多热;素喜热食者,内必多寒;故内寒者不喜寒,内热者不喜热。然热者嗜寒,多生中寒,寒者嗜热,多生内热。”饮食因素主要是损伤脏腑气血,导致正气虚弱、气机紊乱、湿浊内聚,浊气化毒,从而促使癌肿的发生。《济生方》云:“过餐五味,鱼腥乳酪,强食生冷果菜,停蓄胃脘……久则积结为癥瘕。”
研究发现,饮食的习惯对癌症的发生也有重要的影响,长期大量饮酒并抽烟者,肝癌的发生的可能大大增加。实验动物的饮料中缺少蛋白质中的酪蛋白和复合维生素B中的胆碱等,可以引起肝细胞坏死、肝脂肪变性和肝硬化,而后可能导致肝癌。
在很多欧美国家中,饮酒可能是慢性肝病的主要原因。尽管没有实验证据表明乙醇本身是致癌的,但仍有一些流行病学的研究指出,饮酒可以增加肝细胞癌的危险性。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男性与女性饮酒均与致癌有量效关系;瑞典的研究发现重度饮酒者患肝细胞癌的危险性增加4倍;但在希腊和香港地区的研究中并未发现饮酒与肝癌的关系。
有人认为HBsAg阳性的吸烟者患肝癌的危险性增加,与相对少量吸烟和不吸烟者相比,每日吸烟超过20支者,其发生肝癌的相对危险度为3.3,对于年龄超过50岁的患者来说,这种关系更为明显,其相对危险度为8.2。
研究还发现,发生霉变的玉米、花生黄曲霉产生的黄曲霉素B1可诱发肝癌。近年来,对饮食营养与癌症的关系研究已引起了国内外医学界和营养学界的高度重视,他们通过大量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人体对致癌物亚硝胺的摄入量越多,肝癌的发病的可能和病死比例就越高。
5.起居环境因素
中医认为居处环境清洁卫生、劳逸适宜、起居有规律,有利于预防疾病,维护健康。若居处环境污浊、潮湿,起居失常、过度劳累都能影响脏腑经络气血,破坏内在平衡,诱发疾病。《素问》云:“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是谓五劳所伤。”
1775年英国外科医生波特首先指出,人类患癌是接触环境的结果。目前,已知气象、气候、地理、地质、土壤、水源、化学、动植物生态失常均可影响癌症的发病。环境与癌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癌症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
环境与肝癌的关系表现在多个方面。通过调查我国几个肝癌高发地区(扶绥县和启东县)居民过去饮水来源与肝癌的关系,结果表明饮用死水(塘水、宅沟水、混沟水)者肝癌发病的可能和死亡人数高,而饮用流水(河水、井水)者肝癌发病的可能和死亡人数低,其中尤以饮用深井水者很低。如启东县调查饮用沟塘水居民肝癌死亡人数为60/105~100/105,饮用井水或深水者则低于20/105。广西扶绥县饮用塘水者肝癌死亡人数很高(67.08/105),而饮用深井水者较低(27.50/105)。饮用水中的致肝癌物仍有待研究,但肝癌高发区水中的硝酸盐及亚硝酸盐的含量较高,水源中铜、锌及镍的含量较高,而钼的含量较低。这些物质和微量元素与肝癌之间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研究。此外,在启东县还发现,肝癌的发病的可能与土壤及农作物中缺硒有关,曾有人报道99例原发性肝癌患者血清中铜高、硒和钼低的现象。近年来通过改变饮用水类型后,如改饮深井水、减少亚硝酸盐的摄入、增加硒等微量元素的摄入,在某些肝癌高发区已出现发病的可能下降的趋势。如启东县过去80%以上饮用塘水,近年则约80%饮用深井水,肝癌死亡人数已呈现下降趋势,而附近海门县3个未改水的乡则发病的可能有明显上升趋势。
近年来还发现我国沟塘水中有一种蓝绿藻可产生藻类毒素,现已证明其是一种强的致癌剂,并初步发现肝癌高发区的塘水中藻类毒素比低发区略高,并显著高于井水。这可能是饮水与肝癌关系中的又一新线索。
据调查,自然环境中存在许多致癌物质与因素,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中容易发生癌变,热带、亚热带、沿海、潮湿多雨地区的肝癌发病的可能较高,土壤中放射性物质多的地区癌症发病的可能高。
总之,虽然原发性肝癌病因的研究有了不少进展,但尚难以其中任何一种来充分说明原发性肝癌的发病和分布情况。临床上大部分肝癌患者合并有肝病史和肝硬化,病理上的“肝组织损害-增生-间变-癌变”以及在动物诱发肝癌的过程中AFP的动态变化和荧光免疫法观察到癌周一些肝细胞也有阳性现象,故认为肝癌的发生有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这个癌变过程是多因素所致,其中必有一种因素起主要作用,而且不同地区还可能有其特殊性。例如以玉米为主食地区的黄曲霉毒素污染则可能是主要因素,而病毒性肝炎和营养等造成肝的早期损害,可能对其后的致癌因子较敏感。此外,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包括机体免疫状态的低下、神经体液与代谢的紊乱、遗传因素以及其他足以导致机体内不平衡的因素,都有可能协同外来促癌因素而致癌。奥田邦雄曾将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归纳为:①致癌因子直接致癌;②致癌因子加不完全致癌因子而致癌;③不完全致癌因子在肝脏损害基础上加上微量致癌因子而致癌;④先天因子加少量致癌因子而致癌。是否都有这样的规律,则有待更多探索。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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