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 食管癌放射治疗包括完全医治性和姑息性两大类。
照射方法包括外放射和腔内放射、术前放射和术后放射。
治疗方案的选择,需根据病变部位、范围、食管梗阻程度和患者的全身状况而定。颈段和上胸段食管癌手术的创伤大,并发症发生的可能高,而放疗损伤小,治疗结果优于手术,应以放疗为治疗。凡患者全身状况尚可、能进半流质或顺利进流质饮食、胸段食管癌而无锁骨上淋巴结转移及远处转移、无气管侵犯、无食管穿孔和出血征象、病灶长度<7~8cm而无内科禁忌证者,均可作完全医治性放疗。其他病人则可进行旨在缓解食管梗阻、改善进食困难、减轻疼痛、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延长患者生存期的姑息性放疗。
放疗源的选择可采取以下原则:
颈段及上胸段食管癌选用60Co或4~8MVX线;中胸及下胸段食管癌选用18MV或18MV以上X线照射,也可选用60Co远距离外照射。完全医治性放疗每周照射5次,每次1.8~2.0Gy,总剂量为60~70Gy/7~8周。姑息性放疗也尽量给予完全医治量或接近完全医治量。 术前放疗主要适用于食管癌已有外侵,临床估计单纯手术切除有困难,但肿瘤在放疗后获得部分退缩可望切除者。术前放疗的剂量为30~70Gy/4~8周,放疗后4~6周再作手术切除。
对姑息性切除后肿瘤有残留、术后病理检查发现食管切端有癌浸润、手术切缘过于狭窄、肿瘤基本切除但临床估计可能有亚临床病灶残留者,应进行术后放疗,以提高5年生存的可能。
术后放疗剂量为50~70Gy。近有学者建议采用食管癌体外三野照射法、超分割分段放疗,以及采用60Co、137Cs、192Yb食管腔内近距离放疗,以减少肺组织及脊髓所受的放射剂量而减轻放射损伤,提高放疗的治疗结果。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