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民癌症风险管理宣传计划正式启动,为了推动此计划,某保险公司也将传统的癌症险模式打破,推出“防、治、保”一体的保障计划。但是,保险专家提醒市民,投保时要如实告知病史,莫要“耍小聪明”,否则,贪小便宜会增加损失。

据悉,某武汉市民两年前买了一份重疾险附加住院医疗险。当时因为顾及到有既往病史的投保人,保费会增加,该市民在填写保单时,未将曾患肝炎的病史列入其内。而今年10月,吴先生不幸罹患胃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吴先生购买保险时 “故意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并不退还保险费。
为此,保险专家建议投保人士,切不可为了不增加而隐瞒既往病史。如实告知是《保险法》规定的投保人应尽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诚信原则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今癌症险逐渐完善,从以前“一刀切”的赔付模式向提供健康咨询、体检、帮助公众预防癌症体系化转变。因此,投保人在购买癌症险之前要详细了解相关信息。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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