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些癌症在中青年的发病率有上升趋势。其中不乏未婚者。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恶性肿瘤经有效地治疗后,可得到治愈或长期缓解。在治愈后的年轻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问题,自然就成为许多病人和亲属所关心的一个实际问题。
通常,对大部分疾病依其症状、体征消失,可以判为“痊愈”。但对恶性肿瘤却不能这样盲目下结论,因为问题远非这样简单。有些病例术后再加化疗,肿瘤消失,症状缓解,身体也像“好人”一样了,似乎为“治愈”,结果1年、2年甚至3年后又复发了。应该说这种情况并非罕见。有鉴于此,肿瘤专家提出了“5年生存率”的概念来判断癌症的治疗效果。癌症患者从确诊,再经过治疗后,其生存时间超过五年,又无任何复发迹象者,可以认为治愈。换句话说,肿瘤病人经治疗后能正常存活5年,方可以说“痊愈”。所以,不论是男性患者,还是女性患者,患了癌症以后,在没有彻底治愈以前,最好不要考虑结婚问题。因为婚姻和家庭在生儿育女和繁杂的家务劳动等密切相关,将耗用大量的精力,势必影响疾病的治疗。因此,不论男女青年,患了恶性肿瘤以后,应当集中所有的精力治好病。在根治5年以后,临床无复发转移证据,获得医生同意后方可恋爱结婚。
婚姻是一生的一件大事,患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对方负责。因此,在婚前应向对方讲明自己所患的疾病,这样对今后的家庭生活美满和谐是有好处的,也有益于患者今后的进一步康复。如处理不当,常因此造成个人和家庭不幸,还可产生一些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