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在我国的发病的可能很低,但在白色人种中却是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细胞癌以30~50岁年龄多发,基底细胞癌50岁以上多发。前者发病快,常在短期内快速生长;后者缓慢。
本病的病因尚未完全明了,其发生可能与过度的日光曝晒、放射线、砷剂、焦油衍化物等长期刺激有关。烧伤瘢痕、粘膜白斑、慢性溃疡、经久不愈的瘘管、盘状红斑狼疮、射线皮炎等皮肤损害亦可继发本病。但很多病人没有明显的病因。
皮肤癌病因:
(1)化学致癌物质
自Percivall首次描述了扫烟囱工人好发阴囊皮肤癌的报道后100年左右,人们才发现经常接触砷化物、焦油和沥青的工人容易发生皮肤癌。
(2)紫外线照射
1928年Findlay首先应用水银灯产生的紫外线照射老鼠诱发出皮肤癌。皮肤癌多见于农民、渔民及野外工作者,并好发于头面、手背等易受阳光照射的暴露部位,证明皮肤癌的发生与紫外线照射密切相关。此外,流行病学家发现居住于赤道地区的白人,皮肤癌的发病的可能远较居住在远离赤道地区的白人为高,并提出皮肤癌的发病的可能与纬度成反比规律,亦阐明了紫外线的致癌作用:纬度越低,离赤道越近,受紫外线照射量越大,皮肤癌的发病的可能就越高;反之,纬度高,离赤道远,受紫外线照射量小,皮肤癌的发病的可能就低。
(3)电离辐射
在以往长期从事放射工作因忽视防护措施而导致辐射性皮肤干燥症的基础上发生的皮肤癌,近年来由于放射仪器设备的改进和放射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加强了各项防护措施,职业性皮肤癌基本上已经绝迹。但在某些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经过若干年后,在放射野内发生皮肤癌的病例仍可遇及。电离辐射仍为皮肤癌的一个致病因素。
(4)癌前期病变
某些皮肤疾患如光化性质角化病(actinic keratosis)、着色性干皮病容易发生皮肤癌。烧伤疤痕以及经久不愈的皮肤慢性溃疡、瘘管、窦道在慢性炎症的反复刺激下均易恶变为皮肤癌。
古人云:"正气虚则为岩"。易引起正气虚衰的原因,不外情志内伤,冲任不调,饮食不节,体内阴阳失衡,脏腑经络功能障碍,发生气滞血瘀,痰凝湿聚,积块结聚而发生肿瘤。《外科证治全书,石疽》指出,若局部皮肤"现小块高低如石岩者,主三百日后必发大痛,不溃而死"。它描述的肿物形态及预后与皮肤恶性肿瘤非常相似。
中医认为皮肤为人之藩篱,易受外邪侵袭,其为病不仅与外感六淫有关,亦与脏腑功能失调相连。肺主气,外合皮毛,肺气失调,则皮毛不润;肝藏血,疏调血道,肝阴血不足,则皮肤血燥不荣;脾与外邪相夹为患。可见皮肤癌与肺、肝、脾之关系很为密切。外感六淫,风毒燥热之邪,久羁留恋,内耗阴血,夺精灼液,或湿毒久留,皆可变生恶疮,发为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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