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的病因尚未完全明了,其发生可能与过度的日光曝晒、放射线、砷剂、焦油衍化物等长期刺激有关。烧伤瘢痕、粘膜白斑、慢性溃疡、经久不愈的瘘管、盘状红斑狼疮、射线皮炎等皮肤损害亦可继发本病。但很多病人没有明显的病因。
成因一:
日常曝晒与紫外线照射: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紫外线照射、人体黑色素的防护与免疫系统功能相互作用导致了皮肤癌的发生。在日光中测定人体皮肤,皮肤接受紫外线量很大的部位是头部、面部、颈后、手部,鳞状细胞癌几乎全部发生于这些部位。紫外线的致癌机理,也许是光化作用改变了细胞DNA的结构,同时破坏了淋巴细胞表面的活性抗原结构,降低了机体的免疫功能,在其他促癌因素的共同参与下导致皮肤癌的发生。
成因二:
慢性刺激与炎症:恶性皮肤肿瘤可以发生与发展在瘢痕慢性溃疡、形成瘘管、窦道的部位、有些亚洲人群中嗜好咀嚼烟草或槟榔,故口腔或口唇部位易发生鳞状细胞癌。
成因三:
电离辐射:在以往长期从放射工作者因忽视防护措施而导致辐射性皮肤干燥症的基础上发生的皮肤癌,近年来由于放射仪器设备的改进和放射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加强了各项防护措施,职业性皮肤癌基本上已经绝迹。但某些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经过若干年后,在放射野内发生皮肤癌的病例仍可遇见。
成因四:
化学致癌物质:自Percivall首次描述了扫烟囱工人好发阴囊皮肤癌的报道后100年左右,人们才发现经常接触砷化物、焦油和沥青的工人容易发生皮肤癌。化学物质致癌可分为两个时期,即开始期与助长期。开始期至所引致结果与暴露于特殊物质或致癌物质的限度密切相关,其进行不可逆转,细胞改变与遗传有关。助长期需要反复暴露于接触物,与间隔时间有关,若很长时间不予暴露仍可逆转,不发生癌肿。开始期与助长期的间隔时间十分重要,可出现两种结果,即形成或不形成皮肤癌。
成因五:
其他免疫抑制阶段,患者免疫系统功能低下,可发生皮肤癌,如应用免疫抑制剂能促成皮肤癌的发生。病毒致癌物质,许多病毒在动物宿主中能引起癌变,在人类中的很多人乳头瘤病毒的亚型可诱发皮肤癌。
中医认为皮肤为人之藩篱,易受外邪侵袭,其为病不仅与外感六淫有关,亦与脏腑功能失调相连。肺主气,外合皮毛,肺气失调,则皮毛不润;肝藏血,疏调血道,肝阴血不足,则皮肤血燥不荣;脾与外邪相夹为患。可见皮肤癌与肺、肝、脾之关系很为密切。外感六淫,风毒燥热之邪,久羁留恋,内耗阴血,夺精灼液,或湿毒久留,皆可变生恶疮,发为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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