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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不规范治疗浅析
http://www.wd999.com 2007-8-6 15:37:00

      目前临床肿瘤学处于一个重大变革时期。21世纪循证医学、诊疗规范化和个体化已经成为学术界公认的趋向。所以,中国医学科学院院士、著名肿瘤专家孙燕教授在中国医学论坛报告中说: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可以对广大患者和临床肿瘤学作出应有的贡献。(1)规范化治疗;(2)个体化治疗;(3)中西医结合治疗。然而,在任何一个疾病的诊治过程中,客观地讲,要想圆满地实现这三条,却并非易事,我认为:“做到难,得到也难。”因为干扰的因素太多了。

      一.观念的因素:

      时至今日,在北美和欧洲等发达地区,儿童肿瘤治愈率已超过70%,成人肿瘤一般也在50%以上,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总体5年生存率在上世纪90年代已超过50%,由此看来,“不治之症”的概念早应成为历史。然而,实际情况仍然反映出“不治之症”的观念不仅在广大群众中存在,就是在医务人员中,也屡见不鲜,严重地影响了病人就诊的积极性,延误了治疗的时间。必须大力宣传世界卫生组织总结的三个1/3的观念::(1)1/3是可以预防的;(2)1/3早期发现是可以治愈的;(3)1/3发现较晚的病人,通过规范化治疗,是可以解除痛苦,延长生命的。

      二.经济的因素:

      癌症本来就是一个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然而,目前我国在恶性肿瘤治疗的体系上也相对滞后,由于经济问题不能进行规范治疗肿瘤的现象还相当严重,一个先进的国家,先进的治疗模式应该是:社会→心理→生物学的治疗模式,也就是说在解决病人的痛苦之前首先要解决病人的心理和社会问题。可是,非常遗憾的是:目前的医疗体制,特别是恶性肿瘤治疗的体制,对病人、社会的心理大部分还很难得到解决,有时做医生的也无能为力。造成治疗肿瘤的手段不能施展,影响了治疗肿瘤的彻底性。另一方面,目前各医院给各科室都制定有经济目标,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各科争病人的现象普遍存在。外科医生见病人就先做手术,放疗医生见病人就先给“照光”,内科医生见病人就先化疗,这样就谈不上科室间协作和通过综合治疗的手段来提高治愈率。我曾在一次医院医疗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位肺癌患者,胸膜广泛受侵,有胸水,且胸水内已发现恶性肿瘤细胞,医生仍给他先选择了手术治疗,这显然不够稳妥。因为恶性胸腔积液本身就是一个不良预后因素,平均生存期仅3~6个月。若胸水中恶性肿瘤细胞阳性,是不宜行外科治疗的。

      三.技术水平因素:

      目前国内各级医院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不少医生各自为政,有的错误施术,反而“心安理得”,被治病人还以为是“医术高超”,大医院不敢做的,小医院敢做。比如:我在门诊曾遇到乳腺肿块病人,没有病理证实就做针灸治疗、火针治疗、中药熏洗等,致使最后才到专科医院,已经使病变由早到晚,由能手术变成不能手术,严重延误了病情。我还在门诊看了一位乳腺癌术后病人,病历中显示原发灶直径2.0厘米,腋窝淋巴结0/7,浸润性导管癌,现在患肢水肿,活动困难。对这样较早期的病人不仅实施了Halsted的传统根治术,术后还追加了放疗、化疗、内分泌治疗,而且化疗还首选了紫杉醇。这样的治疗方式显然是“过头”了。另外,在和一位县医院的业务院长交谈中问道:你们乳腺癌术后有内分泌治疗吗?回答:有,常规用三苯氧胺。我也开诚布公地说:错了,错就错在“常规”二字上,对三苯氧胺的适应证认识不够,这就造成了乱用药的现象。还有的对肿瘤分期知之甚少,切口方式随心所欲等。看起来很简单的事情,但做的时候缺乏周密、慎重考虑。因为对恶性肿瘤首次治疗的成功与否常是能否取得根治的决定因素之一,不彻底的治疗可导致肿瘤细胞耐药,损害免疫功能。所以,制定周全、综合的治疗计划十分重要。具体地讲就是:根据病人的机体状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病期)和发展趋向,有计划合理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以期较大幅度地提高治愈率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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