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宫颈癌的局部诊疗理念,切除术是的措施,同时也是初期宫颈癌确切的治疗方式,但由于手术治疗是一种局部损伤性治疗方式,与放疗一样,具有严格的适应证与禁忌证,对于晚期宫颈癌或体质较差的患者不宜进行手术治疗。对于有远处转移的宫颈癌患者需要采用全身性治疗方式,化疗与中药是常用治疗方法。
在临床使用时,无论是中医方法还是西医方法,无论是局部性治疗还是整体性治疗,每种方法都其各自的优势与缺点,多联合使用,称为综合诊疗理念。其中,手术作为一种局部性治疗方式,为达到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防止复发转移的治疗目的,经常与整体治疗的中药与化疗联合使用,为增强局部治疗结果,也可与放疗一同应用。
一、宫颈癌手术治疗适应证与禁忌证
手术适应证
1.已有病理学检查确诊为宫颈癌.限于0~Ⅱa期病人。
2.病人全身情况能够耐受手术。
3.病人年龄超过70岁者,不是手术禁忌证,但需根据病人全身具体情况是否能耐受手术而决定。
4.手术也适用于合并妊娠的病人。以往曾认为妊娠者不宜作子宫广泛切除术,但通过实践,国内外学者都认为妊娠不是禁忌证,在妊娠早期、中期的病人,行子宫广泛切除术并不会增加手术并发症。
5.宫颈残端癌、阴道狭窄的宫颈癌病人及不宜放疗的宫颈癌病人。
手术禁忌证
1.Ⅲ~Ⅳ期病人,有邻近或远处器官转移。
2.体弱或伴有较严重的心;肝、肾等器官疾病者。
二、宫颈癌手术类型
宫颈癌手术类型根据国内外文献报道,大约可分为3大类,实际上其主要的区别是在于子宫主韧带、子宫骶韧带及阴道上段切除的范围。另外这些手术可经腹或经阴道进行。手术类型如下:
1.扩大的筋膜外全子宫切除术 是指接近宫颈分离侧平面但不包括宫颈间质,在宫颈附着处切断子宫骶韧带,切除的阴道壁为1cm左右。一般良性妇科病所行的全子宫切除术,是在外侧平面分离,进入宫颈间质恰好在主韧带附着的内侧切断,一些表面的宫颈间质并未切除,而扩大的筋膜外全子宫切除术时,是在靠近宫颈处切断宫颈骶韧带,在宫颈附着处切断阴道壁。筋膜外全子宫切除术适用于子宫颈原位癌或Ⅰa1期癌
2.改良的子宫广泛切除术或子宫次广泛切除术 本手术是在子宫颈及盆壁之间靠近子宫颈外侧约1/3~1/2约2~3cm的距离处分离及切除子宫主韧带。在输尿管的m内侧及在附着处的前方游离输尿管,但外侧仍附着于主韧带,这样保存了输尿管的血供,大大减少了术后输尿管瘘的可能性。子宫骶韧带在其中部分离,保存了膀胱的神经支配,手术后不需要长期留置尿管。本手术适用于宫颈癌Ⅰa2期肉眼未见明显病灶或病灶极小的浸润癌。
3.子宫广泛切除术 是指全子宫切除,将子宫主韧带在盆壁在提肛处切除,子宫骶韧带靠近其下外侧附着处切除,也有专家提出保留1cm的主韧带及骶韧带以利排尿功能的迅速恢复。阴道必须切除上段的1/3~1/2。宫旁组织应根据病灶范围切除4cm以上,必要时可达盆壁。并且需同时做盆腔淋巴清扫术。本手术适用Ⅰb~Ⅱa期宫颈癌的病人。
宫颈癌手术与化疗结合
宫颈癌的治疗主要是手术及放射治疗。尤其是鳞癌对放射治疗较敏感。近年来抗癌化学药物的迅猛发展,过去认为对宫颈癌无效的化疗,现已成为辅助治疗的常用方法,尤其在晚期或复发者。在手术或放疗前先用化疗,化疗后待癌灶萎缩或部分萎缩后再行手术或放疗,或者手术或化疗后再加用化疗,便可提高治疗结果。
放疗与手术配合
适用于早期宫颈癌(Ⅰa~Ⅱa)病例,临床研究认为生存的可能与肿瘤播散有着直接的关系,强调治疗应包括全部危险区在内,并在30多年前就提出了建议,对Ⅰ~Ⅱ期宫颈癌在全程放疗后6~8周行完全医治性子宫切除作为首次治疗。
20世纪70年代他用这种方法治疗129例Ⅰ期宫颈癌无淋巴转移者,5年生存的可能为82%,31例淋巴结转移阳性者5年生存的可能为62%。许多学者认为尽管Ib期宫颈癌不论采用手术或放疗,5年生存都比较高,但受某些不良因素的影响可使生存的可能降低。要想提高治治疗结果果,必须采用综合治疗。克服或减少不良预后因素的影响。
1.术前放疗 目的在于缩小肿瘤及减少手术时医源性播散。其适用于:
①Ⅰa期宫颈癌有较大的外生型肿瘤;
②Ⅱa期宫颈癌累及阴道较多;
③病理为Ⅲ期;
④粘液腺癌、鳞腺癌;
⑤桶状形宫颈癌。
2.术后放疗 术后给予补充体外照射或腔内后装治疗,继续消除残存病灶,控制病情发展,提高治治疗结果果,适用于:
①盆腔淋巴结癌转移;
②宫旁组织浸润;
③阴道切除范围不够完全者;
④有残存癌者。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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