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的早期治疗以手术为主,对不宜手术的早期患者也可采用放射治疗。近年来,国内外开展了化疗作为手术或放疗的辅助治疗,取得一定治疗结果。宫颈癌的早期治疗原则是既要提高患者的生存的可能,又要改善其生存质量。治疗的趋势是采用多种手段的综合治疗。宫颈癌的治疗主要为手术、放射治疗、或手术加放射治疗,并辅以化学药物治疗。
宫颈癌早期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原则上限于早期患者,即原位癌、Ⅰ期及ⅡA期患者,高于ⅡA期者手术治疗的效果不佳,应治疗放射治疗。手术范围则根据具体情况如病灶深浅、大小、临床分期及病理类型、细胞分化等决定,施行以下不同手术方式:
①宫颈锥形切除术,
②扩大的筋膜外全子宫切除术,
③次广泛全子宫切除术,
④广泛性全子宫切除术及盆腔淋巴结清扫术,
⑤其他术式。
Ⅰ级 筋膜外全子宫切除术。切开耻骨宫颈韧带,向外侧推开输尿管,切除全子宫。适用于CIN(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及早期间质浸润癌,即Ⅰa1期宫颈癌。
Ⅱ级 切除主韧带、宫底韧带内侧的一半及阴道壁上1/3.适用于宫颈微灶型浸润癌,即Ⅰa2期宫颈癌。
Ⅲ级 切除全部主韧带、宫底韧带及阴道壁上1/3.适用于宫颈癌Ⅰb期及Ⅱa期。
Ⅳ级 切除输尿管旁组织、膀胱上动脉及阴道壁上3/4.适用于膀胱尚能保存的中心性复发癌。
Ⅴ级 切除部分膀胱及输尿管远端。适用于复发癌已侵入膀胱及输尿管远端者。
二、放射治疗
宫颈癌放疗具有适应症广,可用于临床各期病例;治疗结果高,早期宫颈癌放疗与手术的治疗结果相仿,晚期宫颈癌的5年生存的可能也可达到30%~50%,即使不能完全医治,放疗也有良好的姑息作用,能减轻症状,延长生命;操作简便,易于推广等优点,但是也有2%~5%的宫颈癌对放疗不敏感,有5%~10%的病人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直肠膀胱反应,另外,还需要价格高昂的放疗设备和专业练习的技术人员。
放射治疗适用于各期浸润型宫颈癌,高龄及不宜手术的早期癌及原位癌亦可行放射治疗。规范化的宫颈癌放疗包括体外放疗和腔内放疗两部分,在肿瘤区域内形成合理的剂量分布。除少数早期癌外,一般需腔内与体外放疗相结合,才能达到理想的治疗结果,达到完全医治的目的。宫颈癌治疗后5年以上的生存的可能,早期达90%以上,中期约为60%到70%,晚期(Ⅲ期和Ⅳ期)约为11%到50%。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