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治疗中放射诊疗理念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肝癌放疗主要是通过使用射线消除肝部肿瘤。放疗作为治疗肝癌的一个重要手段,的确可以产生一定效果。但是放疗会产生放射性皮炎、放射性食管炎以及食欲下降、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或便秘等诸多不良反应,利用中医中药进行综合治疗,不但可有效的消除这些不良反应,而且还可以增加肝癌细胞对放射治疗的敏感性,帮助射线完全杀灭癌细胞。
单纯肝癌放疗
肝癌放疗应了解肝肿瘤大小、有无肝硬化、黄疸及腹水,肝功能等。
1.适应证肿瘤较小无肝硬化患者,可予完全医治性放疗。手术后有癌细胞残余或介入治疗后,可予术后放疗。
2.局部放疗仰卧位用AP-PA照射野或加用侧野(用楔形板)。再用大野包括肿瘤边缘外2cm~3cm。放疗30Gy后,缩小照射野到肿瘤局部,加量照射到总剂量50Gy~55Gy/5周~6周。单次剂量视照射野大小而定,一般在1.5Gy~2.0Gy。
3.全肝照射适用于弥漫型和巨块型病灶,一般照射面积>200cm2,多采用用全肝分区照射,也有用移动条照射法。全肝照射每日1.5Gy。全肝总量25Gy~30Gy后缩小照射野,肿瘤部位剂量50Gy~55Gy/6周~7周。
4.立体定向放疗3DCRT适用于不能手术切除的肝癌病例,特别是静脉有癌栓的肝癌。根据肿瘤体积,设1~3个靶点,5~10个非共面照射野,精确描绘靶区,选择射线入射角度与肿瘤相适应,使90%以上等剂量曲线覆盖在90%的病灶体积。每次照射6Gy~8Gy,隔日一次,靶区总剂量30Gy~45Gy。
综合治疗
1.术前放疗肿瘤较大、手术困难时,先用术前放疗以缩小肿瘤体积,提高手术切除的可能。用AP-PA肿瘤局部照射野,剂量30Gy/3周。放疗结束后3周行手术治疗。
2.术后放疗肿瘤有残存或术后肿瘤切缘阳性,术后放疗用AP-PA野,大野放疗(瘤床向外扩展1cm~2cm)30Gy/3周后,缩小照射野到残留肿瘤局部,补充剂量到50Gy。
3.介入治疗后放疗介入治疗2次后,没有明显黄疸,腹水及肝功能正常的患者,在介入治疗后2周补充放疗,因为肝癌周边有5~6层癌细胞无血管分布,介入治疗对这些癌细胞无能为力。放疗可采用大野(或全肝)照射30Gy/3周~4周后,缩小照射野到残余肿瘤局部补充剂量到50Gy。
放疗虽然有很多的优点,但缺点也不少。放疗也产生局部的骨髓抑制,肝癌患者常常因骨髓抑制血相低而无法继续治疗。在做肝癌放疗时,患者放射性肺炎或肺纤维变、放射性心包炎的发生明显增多,有时不得不减少放疗剂量,增加了放疗的难度。放疗对肝肾胃肠道的损伤也相当大,所以肝癌放疗即使配合中医药综合治疗,放疗的剂量也会受到很大限制,对不敏感的肝癌类型效果就比较差。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上一篇:肝癌患者出血现象的治疗 下一篇:肝癌患者的化学治疗方法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