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在我国的患病人数现在正在逐渐升高,肝癌患者选择好的治疗方案是至关重要的,目前国内外公认的原发性肝癌分期标准是2002年修订的国际抗癌联(UICC)和美国肿瘤联合会(AJCC)联合制定的TNM分期法。国际抗癌联盟多年来一直定期发布各种恶性肿瘤的TNM分期方一案,并对几乎全身的实体性肿瘤进行了TNM分期。TNM中T代表肿瘤,N代表荷瘤器官区域淋巴结,M代表远处转移。
RNM的肝癌分期主要根据肿瘤的大小、数目、血管侵犯、淋巴结侵犯和有无远处转移而分为I,Ⅱ,Ⅲa,Ⅲb,Ⅲc和Ⅳ期。由低到高反映了肿瘤的严重程度。例如。I期肝癌是单个结节,没有血管侵犯,也没有淋巴结和远处的转移,Ⅳ期肝癌已经发生了远处的转移。
RNM分期的优点是对肝癌的发展情况做了详细的描述,但缺点是多数肝癌患者合并有严重的肝硬化,该分期没有对肝功能进行描述,而肝功能显著地影响治疗方法的选择和预后的判断,例如,虽然从肝癌的角度,肿瘤很小,也没有转移,但合并的肝硬化已经到了失代偿状态,患者有了黄疸、腹水等,这种情况下,肝癌患者就无法接受有效的抗肿瘤治疗,预期生存期也不长。我国在2001年制定了中国的肝癌分期,不仅对肿瘤的情况有详细的描述,包括肿瘤的大小、数目、血管侵犯、淋巴结转移、远处转移等,而且也在分期中结合了肝功能的情况,将肝癌分为Ia、Ib、Ⅱa、Ⅱb和Ⅲ期。例如,Ia期的肝癌是直径不超过3cm,单个结节,没有淋巴结和远处的转移,而且,肝功能处于代偿状态。此期的肝癌,无论接受手术切除,还是接受非手术的局部治疗,治疗结果都很好。而无论肿瘤大小如何,如果肝功能已经处于严重的失代偿状态,并有黄疸、腹水、低蛋白血症等,就是Ⅲ期肝癌了。
肝癌在我国的临床学上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亚临床与临床肝癌,亚临床肝癌就肝癌本身而言应无症状、体症,可能出现的临床表现常为肝病所致的,临床肝癌的临床表现论述众多,如1958年Berman的经典着作将肝癌分为5型,即:①明显肿瘤型;②急腹症型;③隐匿型;④发热型;⑤转移型。
1我国1977年分型与分期标准为:
单纯型临床和化验无明显肝硬化表现。
硬化型有明显肝硬化的临床表现和化验表现。
炎症型病情发展快,伴有持续性癌性高热或SGPT持续升高1倍以上。
Ⅰ期 无明确肝癌症状和体症。
Ⅱ期 超过Ⅰ期标准而无Ⅲ证据。
Ⅲ期 有明确恶病质、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之一
上述标准经10余年实践,提示这种分型分期对指导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估计预后等方面颇有价值,且简单明了,也便于条件较差地区的医院采用。
我国曾实行简易实用的分期方法,即I~Ⅲ期,瑚指无明确肝癌症状体征;醐为超过I期标准而无Ⅲ期证据,皮肤癌;Ⅲ期即指有明确恶病质、黄疸、腹腔积液或远处转移之一。据国内资料分析,该分期方法对指导治疗的选择以及估计预后是具有价值的。I、Ⅱ期患者的预后明显优于Ⅲ期患者,未经特殊治疗各期的中位生存期分别为8.3个月、2个月和0.7个月,工期患者术后中位生存25.6个月,Ⅱ期为12.2个月,Ⅲ期患者已失去手术机会,预后很差。
但为了便于国际间的交流,常需采用I-1ICC的分期系统,将肝癌分为I一Ⅳb期。瑚指单个结节直径≤2cm,无血管受侵及淋巴结转移;I瑚单个结节直径≤2cm,但有血管受侵,或多个结节局限一叶,直径~<2cm及单个结节直径>2cm,但均无血管和淋巴结转移;Ⅲ期局部肿瘤同I或Ⅱ期,但有淋巴结转移,或单个及多个结节直径>2cm,伴血管受侵,但无淋巴结转移;Ⅳa期多个结节超出一叶,侵犯门脉或肝静脉,有或无淋巴结转移;Ⅳb期即有远处转移。各期切除的可能分别为100%、80%·、75%、50%和40%;而完全医治性切除的可能则分别为88%、60%、32%、7.6%和0%;治疗后3年生存期分别为88%、60%、28%、。12%和0%。以上结果表明该分期系统基本能反映肝癌预后,并有助于治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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