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肝癌的发病主要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继发性肝癌的发病主要是因为其它脏器的肿瘤经血液、淋巴或直接侵袭到肝脏所致。原发性肝癌为我国常见恶性肿瘤之一。死亡人数在恶性肿瘤中居第三位,仅次于胃癌和食管癌。本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以40-49岁为多,男女之比为3-5:1。临床上常对肝癌进行分期分型。那中西医是如何对肝癌进行分期分型的呢?
一、什么是肝癌的中西医结合分期分型
多数中医专家是这样理解中西医结合对肝癌的分期分型思想的:肝癌的‘本’是脾虚”的,使西医的肝癌与中医的“脾虚”相对应,建立肝癌脾虚辨证为主、治疗健脾为主肝癌的治疗新方法。这种思想在临床上的主要应用为“中心辨证”。
所谓“中心”,指将西医诊断的某一病名冠以中医的一个证,并且认为此证就是该病的根本—即中心;在这个“中心”基础上,再分不同的类型,施以相应的治疗;由此,提出了所有恶性肿瘤都应有“中心辨证”,乃至形成所有西医病的皆有相应的“中心辨证”和中心施治思路,使中西医结合更进一步。以肝癌为例,可以根据西医肝癌分期标准结合中医分型标准来对患者进行分期分型,指导中西医结合治疗。
二、西医肝癌分期
TNM 分期根据肿瘤(T)、肝门淋巴结(N)和远处转移(M)进行分类分为四期,进一步将肝癌分为Ⅰ期(T0N0M0)、Ⅱ期(T1N0M0)、Ⅲ期(T1N0M0或T1~3N1M0),Ⅳ期又分为Ⅳa(T4N0~1M0)、Ⅳb(T1~4N0~1M1)。
原发性肝癌的分期阶段
(1)与国际接轨直接采用TNM分期、不必另拟分期标准。
(2)Ⅰ期中应将直径<2cm的肿瘤列为Ⅰa、Ⅲ期中应将远处转移及肝功能Child C级列为Ⅲb。
(3)肝癌的分期标准中不必列入肝功能分级,可将肝功能分级情况另列。我们认为将肝癌进行分期的实用性在于帮助选择治疗方案,而严格的TNM分期在手术后方能建立,其实用性较差。TNM分期中只将肿瘤大小定为<2cm与>2cm,事实上一个直径3cm的肝癌与一个直径>10cm的肝癌预后绝不相同,这已为我国大量的临床实践所证实。
所以对我国的肝癌进行临床分期似乎应以符合我国国情而又大致能与国际标准相合为好。将直径<2cm的肝癌单列为Ⅰa期的意见可取,因为其预后、特别是手术切除后的后果更好于2~5cm直径的肝癌,而且单列为Ⅰa期亦正与TNM分期之Ⅰ期相吻合。同理,将远处转移单列为Ⅲb期亦与TNM分期之ⅣB期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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