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之上的晚年人就不应再进行肝器官移植,即便亲属间互相捐献器官也应该被叫停!”国内著名的卫生法学家、东南大学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教授呼吁。据了解,国内首部规范器官移植的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目前正处于向专家征求意见阶段,张已向国家有关部门表达了上述意见。
当前,被称为“20世纪很重大的两大医学发现”之一的器官移植备受重视。前不久,71岁的江苏泰州市李树兰老人接受了肝移植手术,被称为“全国肝移植史上年龄很大的女性患者”,有媒体甚至称“年龄不再是手术禁忌”。
对于此,张赞宁教授称,这是一种误解。“肝(肾)等移植的实际效果要比我们通常预想的情况差得多”,目前器官移植的成功的可能尚未达到理想的安全程度,有些所谓“成功的可能”,仅以5年为标准计算的。
他认为,活体器官移植象征着要对另一人造成重大伤害,这不仅违背了医学“不伤害原则”,且一旦手术失败,对于手术的供体、受体及其家属都是一种伤害。为此,他提议,60岁以上的老年人、身患绝症且移植后并不能挽救其生命者,不应对其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当前很要紧的是要加快脑死亡立法,同时加强公民死后捐献器官的教育。”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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