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脑转移是肺癌治疗失败的常见原因,肺癌脑转移病人自然生存期仅1个月。近年来,随着脑转移瘤的诊断,手术技术改进以及立体定向放射技术的应用,采用积极的综合治疗,使仅有脑转移者进一步延长了生存期,提高了生存质量。
肺癌脑转移的治疗目的主要是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脑转移的治疗是全身治疗的一部分,提高肺癌脑转移患者生存的可能的关键还在于加强对颅外系统性疾病的控制。肺癌脑转移的治疗需综合考虑患者年龄,全身情况,神经功能状态,原发肿瘤部位,有无颅外多处转移,脑转移瘤的数目及部位等因素。治疗方法主要有对症支持治疗、手术治疗、放射治疗及化学治疗等。
放疗、化疗、外科治疗和SRT对脑转移瘤均具有姑息治疗作用。同时予对症支持治疗可以减少并发症和提高治疗结果。治疗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患者全身状况、颅外系统性疾病控制情况以及脑转移瘤病灶大小、数量和部位等综合考虑,选择针对个体的有效治疗方案。
(一)非小细胞肺癌
1.单发脑转移瘤
(1)对颅外病灶已控制、脑转移癌瘤可全部切除且能耐受手术者,外科切除十全脑放疗是目前较理想的方式。如转移瘤直径≤3cm,远离重要的功能区者,也可全脑放疗结合病灶精确放疗。误诊为原发脑瘤已切除者,有手术条件的切除肺部原发灶,加作全颅放疗;
(2)对颅外病灶未控、脑转移灶不能全部切除、不能耐受手术或预期生存期>3个月者,应用全脑放疗可取得较好的姑息治疗结果。转移瘤直径≤3cm者,也可全脑放疗结合病灶精确放疗。如原发肿瘤组织类型对化疗较敏感,配合化疗提高治疗结果;
(3)对于全身情况差,预期生存期短者,应给予短疗程放疗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甘露醇等对症支持治疗。
2.多发脑转移瘤对一般情况好,预期生存期>3个月者,一般采用全脑照射和化疗。对于转移灶少(6个以下)且转移瘤小(≤3cm)者,可予精确放疗辅以全脑照射。
(二)小细胞肺癌 其治疗策略基本同NSCLC,但SCLC对化疗较敏感,故应在其他治疗(如手术、放疗或SRT)前后或同时进行化疗。对于经手术治疗或化、放疗后肺原发灶已达到完全缓解,同时无其他颅外转移灶的病人,可予PCI。
(三)脑膜转移瘤 以全脑放疗和鞘内化疗为主。
(四)对症处理 肺癌脑转移患者多以颅内高压为症状就诊,首先接受对症支持治疗。放、化疗期间及手术前后,大多数病人同时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甘露醇及利尿剂等药物,以提高治疗结果,减少并发症。
1.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鉴于脑转移灶周脑水肿比较严重,脑水肿引起的症状往往超过瘤体本身引起者,因此即或单独应用激素也可显著改善患者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通过减轻脑水肿从而更快地改善病人的症状,但不能提高治疗的缓解比例及延长症状缓解的持续时间。
地塞米松为较常用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标准的起始剂量是10mg,以后予16mg/天(分为2次),常与甘露醇联合使用。多数病人可望在48小时内症状显著减轻。若在手术切除脑转移瘤前3~5天起应用激素,不仅可减轻术前及术后脑水肿,也可预示手术切除后神经缺失症状有否可能恢复。放疗时应用激素则可减轻早期放疗反应,往往并用至放疗结束。待放疗或化疗开始一周后,每周递减50%,4周内完全停药。因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不良副作用,必要时可配合甲氰咪胍以防止消化性溃疡。有糖尿病者慎用。
2.脱水利尿剂 常用的有甘露醇,每次1~1.5g/kg,静脉快滴,每隔6~8小时重复一次。使用后10分钟即可发生利尿作用,20~30分钟颅内压开始下降,2~3小时可下降至很低水平,作用维持4~6小时。为迅速改善脑水肿和颅高压,常同时使用各种利尿剂如速尿等。为了使药物易于透过BBB,动脉灌注前1小时静脉滴注20%甘露醇600ml,可使BBB暂时性开放,有助于提高瘤周血药浓度,减轻脑水肿。同时可在动脉灌注期间静脉滴注尿激酶1次,以避免脑血栓形成。在治疗中常同时用20%甘露醇250ml加地塞米松5ml静脉滴注,每日2次。在配合放疗、SRT、手术或化疗时,为防止病人出现惊厥,可预防性给予苯巴比妥,0.2g,2次/d,肌肉注射。
总之, 由于治疗水平的提高,肺癌脑转移患者的生存期有所延长。但脑转移仍是影响肺癌病人预后的主要原因之一。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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