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采用放疗的方法治疗子宫内膜癌分为三种,即单纯放疗,术前放疗及术后放疗。单纯放疗主要用于晚期或有严重内科疾患、高龄和无法手术的其他期患者,可按临床分期进行放疗。
术前放疗,主要是为控制、缩小癌灶创造手术机会或缩小手术范围。
术后放疗是对手术-病理分期后具有高危因素患者重要的辅助治疗,或作为手术范围不足的补充。
1.单纯放疗:
(1) 腔内照射(后装)高剂量比例:A旁及F旁总剂量为45~50 Gy,每周1次,分6~7次完成。
(2)体外照射:40~45Gy,6周完成。
2.术前放疗:
(1)全剂量照射:腔内加体外照射同单纯放疗,于完成放疗后2~3个月手术(行单纯全子宫及附件切除术)。
(2)腔内照射:腔内照射45~50 Gy,完成照射后8~10周手术;部分性腔内术前放疗:A旁及F旁总剂量不低于20 Gy,分2~3次完成,每周1次,放疗后10~14日手术(切除子宫及双侧附件)。
(3)术前体外照射:不利于腔内照射者(如子宫大于10~12周,或有宫腔以外播散者)。盆腔外照射剂量20Gy, 2~3周完成;或A旁及F旁剂量20Gy,每周1次,分3次完成。
3.术后放疗:
(1)术后全盆腔照射:总剂量40~50Gy, 4~6周完成。
(2)腹主动脉旁扩大照射区:总剂量30~40Gy,3~4周完成。照射前行肾扫描定位,并加以保护(若术前已行体外放疗,应减少术后照射剂量)。
(3)术后腔内放疗:手术范围不够;有癌瘤残存,或疑有癌瘤残存者,可于手术后2周行腔内放疗,总剂量10~20 Gy,2~3周完成。
1.多用于特殊病理类型:癌瘤分化差,PR、雌激素受体(ER)阴性患者;或为晚期复发癌的辅助治疗。常用药物有5-FU, 噻替哌(TSPA), CTX, DDP和ADM等。单一药物的有效情况为25%~37%。目前,单一用药已被联合用药取代。
2.常用的联合化疗方案:经临床观察,治疗结果可达50%~60%。 疗程根据患者病情、全身状况和术后是否放疗等确定,一般可应用3~6个疗程。
3.腹腔化疗: 若有子宫以外播散或仅腹腔冲洗液为阳性者,可选用5-FU、DDP和TSPA等进行腹腔化疗。 5-FU每次1 000 mg,或DDP每次50 mg/m2,或TSPA每次20~30mg,NS 1 000~1 500 ml,均于腹腔内输入,每月2~3次,以术后2个月内完成4~6次为好。 若同时应用全身化疗时,应从联合用药方案中减去相应的同类药物(即腹腔化疗用DDP时,全身化疗则不用DDP;腹腔化疗选用TSPA时,全身用药则不用CTX静脉注射)。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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