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治疗是癌症的传统治疗方式,一直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类癌症的治疗中,癌症化疗从单一药物化疗,慢慢发展成为了联合化疗的模式,其在化疗期间保持很大的效果,并且减小化疗副作用一直是医疗治疗和科研的重点。
1.什么是癌症化学治疗?
癌症化学治疗是肿瘤内科主要的治疗癌症手段。目前主要用于治疗恶性程度高、易发生淋巴和远处转移、对化疗敏感的癌症,如小细胞肺癌,以及发生浸润和转移的恶性淋巴瘤和绒癌、血液系统癌症等,这些癌症应以全身化疗为主。但对大多数实体瘤化疗治疗结果仍不满意,主要用于手术或放疗前后的辅助治疗,其不良反应和耐药性问题尚未解决。20世纪90年代癌症化学治疗又有不少重要进展,主要表现为新开发上市了一些有效的抗癌药物,如紫杉类(紫杉醇、泰素帝)、健择、去甲长春花硷、拓扑异构酶1抑制剂托泊替康、伊诺替康以及奥铂(乐沙定)、希罗达等,这些新抗癌药物的出现,使肺癌、乳腺癌、结肠癌、卵巢癌等常见癌症的治疗结果明显提高。
2.化疗的作用与地位怎样?
据统计初治癌症病人局部治疗(手术、放疗)占1/3,化疗者占2/3,包括:局部晚期病人的新辅助化疗;大于局部治疗病灶的化疗;亚临床病灶化疗及全身转移的化疗。
化疗可能治疗的有30%~90%的绒毛膜上皮癌及恶性葡萄胎、精原细胞瘤、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皮肤癌等。外科手术、放疗是局部治疗手段,化疗是全身性治疗,不少恶性癌症实际上是一种全身性疾病,不仅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如此,像肺癌、乳腺癌、胃癌、结直肠癌、骨肉瘤、肾母细胞瘤等,除少数很早期的癌症外,大部分常存在局部或远处的转移,即使完全医治性手术切除,也常因在手术时已存在的尚无法检测的微小转移灶成为术后复发、转移的根源,而化疗恰是治疗这种病灶的有效手段,从而达到消灭术后难以察觉到的亚临床病灶。化疗作为手术或放疗的辅助治疗,在综合治疗中占重要地位。
3.应用化疗的原则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临床上多采用联合用药以提高治疗结果,降低不良反应及延缓耐药性的产生,设计的原则应根据癌症病理类型、病期、病人全身情况及年龄按细胞动力学原理选用作用机制、抗癌谱及毒性作用不同的药物组成,以期增加治疗结果或协同作用。其治疗方案有:联合用药;序贯用药;剂量强化/大剂量治疗;综合支持(干细胞移植等)治疗等。
癌症化疗应注意:
①治疗延误:于晚期时方应用化疗;
②治疗不足:在癌症缩小后即中止治疗,所谓“见好就收”是错误的;
③治疗过度:导致白细胞极度下降,从而使机体免疫功能下降,甚至导致死亡。
4.如何克服化疗治疗癌症的耐药性?
目前,视多药耐药癌症病人为“难治病例”,其治疗仍在探索中。临床上可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延迟耐药的发生:
①化疗药物的合理化使用。应熟悉化疗药物的理化性质,体内代谢特点及作用机制。
②多种药物联合化疗。将作用于不同细胞增殖时相的药物联合使用,有助于提高化疗敏感性而增加治疗结果。另外,不同的癌症细胞对同一种药物可有不同的耐药机制,多种药物联合化疗可尽量避免单一药物使用所导致的耐药。
③足量及时的规范性化疗。根据抗癌症药物剂量强度概念的原则,要达到化疗有效和避免耐药,强调足量、及时、规范化疗非常重要。
④化疗的个体化。由于可能存在癌症细胞“先天性”耐药,或对化疗药物敏感程度的差异等因素,目前,随着体外抗癌症药敏试验技术的提高,体内外药敏结果符合比例的增加。如能根据药敏试验结果指导化疗,使化疗个体化,可减少化疗的盲目性,提高治疗结果和避免耐药。
5.癌症患者如何正确对待化疗?
化疗药物是以“祛邪”杀伤癌细胞为主的全身治疗。由于抗癌症药物选择性差,对正常组织细胞也有损伤作用,常出现的不良反应有: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消化道反应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肝肾功能损害,免疫功能抑制以及全身不适、乏力、脱发等。因此不少患者将化疗视为畏途,错误地认为化疗不但不能治癌,反而将更削弱已患重病的身体。患者应正确对待,切忌拒绝化疗,化疗引起的不良反应是暂时性的,不必紧张,应与医务人员互相配合,积极采取对抗或防止化疗反应的措施,一般都能完成化疗的计划,治疗是根本,切勿因小失大而影响预后。
目前化疗药物对大多数癌症还不可能治疗,必须尽可能地结合手术,放疗和激素治疗等,以减少癌症负荷,而残留的癌细胞可通过生物反应调节剂调动机体的免疫功能加以消灭。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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