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癌痛的产生,目前认为有主要三个途径,即病变组织增长所致的疼痛,病患在接受诊疗过程引起的疼痛以及癌症病人并发感染、慢性疼痛性疾病和癌症疼痛综合征所发生的疼痛。在这三个途径中,75%~80%的病人是由于肿瘤侵入软组织、骨髓以及神经系统所引起,15%~20%是在癌症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产生的,5%~10%则是由于合并了疼痛性疾病。
控制癌痛很主要的方法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三阶梯止痛法,这是一种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不同而分别使用不同等级止痛药物的止痛方法。将患者的癌痛分为轻、中、重三级,再按照WHO提出的癌痛治疗的5个主要原则给药。
一、按阶梯给药 所谓癌痛治疗的三阶梯方法就是在对癌症疼痛的性质和原因作出正确评估后,根据病人的疼痛程度和原因适当选择相应的镇痛剂。即对于轻度疼痛的患者应主要选用解热镇痛剂类的止痛剂;若为中度疼痛则应选用弱阿片类药物;若为重度疼痛则应选用强阿片类药物。轻度疼痛选择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中度疼痛选择弱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重度疼痛强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二、口服用药 或非创伤用药(如透皮贴剂)或创伤性小的给药途径,以便于病人长期用药,尤其是便于长期使用强阿片类止痛药物。
三、按时给药 癌痛通常是慢性持续性疼痛,因此,止痛药应当有规律地“按时”给药,而不是在疼痛剧烈时“按需”给药。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的用药剂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个体化滴定阿片类止痛药的用药剂量是止痛治疗临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剂量滴定的基本原则是将止痛药剂量(包括按时给药与必要时给药的剂量)滴定到理想止痛,低副反应的水平。
五、注意具体细节:对用止痛药患者要注意监护,密切观察其反应,目的是要患者能获得预期治疗结果而发生的副作用很小。
常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每日很高限量:布洛芬 400mg qid (≤3.2g/d);非诺洛芬 200-400mg q4-6h (≤3.2g/d);舒林酸 150-200mg bid(≤400mg/d);胆碱水杨酸镁 1.5-4.5g/d 分3次;双水杨酯 2-3g/d,分2-3次;扑热息痛 650mg 或1g q6h (≤4g/d)
癌症患者镇痛药成瘾罕见!
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即吗啡类药物是否会上瘾一直是困扰癌症患者及其家属的一大难题。有很多患者因为害怕上瘾,宁愿忍受剧烈疼痛的折磨,而不接受规范的药物治疗,其实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大量的临床实践证明,阿片类药物常规剂量下产生成瘾的现象是非常罕见的。成瘾是药物滥用导致的,是一种心理异常的行为表现,而癌痛患者是由于中枢神经系统中存在强烈疼痛病灶,在这种病理状态下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效果能得到充分发挥,其目的不是为了出现成瘾后迫切需要的快感。同时,“三阶梯原则”使药物在胃肠道缓慢释放吸收,血药浓度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较稳定,力保不会迅速上升到引起快感的浓度。
当然,阿片类药物针对不同的个体也会产生一些副作用,比如便秘、恶心、呕吐或者嗜睡等,但通常通过辅助使用一些药物,都是非常容易控制的,相比起镇痛药物带来的生存质量的明显提高,可谓是利大于弊。
癌症病人对镇痛药物的反应个体差异很大,因此在有疼痛治疗需求时,一定要到疼痛专科门诊或者肿瘤门诊进行咨询,根据具体情况进。
癌痛用药别太保守!
走出“成瘾”误区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显示:用药物止痛,可使90%癌症病人疼痛得到缓解,并可使80%-90%的癌症病人完全无痛。然而,由于癌痛诊断与治疗知识不足,导致医护人员对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态度过于保守。
实践证明,在以镇痛治疗为目的规范治疗中,药物上瘾的实际发生的可能仅为万分之一。然而由于长期形成的意识误区,使得医药机构在镇痛药物管理和供给方面形成过于严格的控制,为患者获取镇痛药造成了不便。
有规律地“按时”给药
止痛药应当有规律地‘按时’给药,而不是‘按需’给药或只在疼痛时给药。应该在患者癌痛尚未出现之前有‘预见性’的给药。止痛药剂量应当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直至病人疼痛消失为止。而不应对药量限制过严,导致用药不足。
原则上如果患者以前未用过止痛药或未接受过WHO三阶梯镇痛方法治疗,但很初就诊时已经达到中或重度疼痛,可以直接应用阿片类药物。临床上还可以缩短第二阶梯用药时间,但要注意药物的安全性,目的是要迅速缓解疼痛。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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